河南58人因“打非”不力被追责
来源:徐州市卫生监督所发布时间:2007-03-26浏览量:
本报讯记者孟庆普陈飞从
2005年4月,全国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电视电话会议以后,河南省卫生厅立即会同省计生委、公安厅、监察厅、科技厅等七部门,成立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领导机构,出台《河南省卫生厅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方案》,召开会议专题部署。
为强化监管职责,该省先后制定《河南省打击非法行医专项整治问责工作暂行办法》、《卫生监督员“十不准”》等规范性文件,派出50余人次,分3批赴18个省辖市对专项行动进行督查指导,抽查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240余家。各省辖市也相应派人到县区基层定期督导检查,督促整改。对部分地方医疗秩序混乱,工作开展不力,群众反映强烈以及在社会上造成不良影响的,依法进行处罚,对有关责任人员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先后给予驻马店市第一人民医院院长行政记大过处分,撤销了主管副院长、门诊部主任、副主任行政职务;给予洛阳东方医院院长警告处分,业务副院长、骨伤科主任、主刀医师记过处分;给予民权县卫生监督北区执法大队长、南区执法大队长降职处分;给予淅川县卫生局局长通报批评,给予淅川县卫生局副局长、执法大队长调离工作岗位的处分等。
据统计,截至2006年底,河南省检查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70249户次,查处案件19202件,取缔无证行医20246户次;吊销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63家,吊销执业证书71人,暂停执业1919家、5756人。(来源:健康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