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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部新建卫生标准专业委员会

来源:徐州市卫生监督所发布时间:2006-11-24浏览量:

我国已有卫生标准1181

  本报讯(记者钱峰陈飞)新建卫生标准专业委员会成立大会1123在北京召开,卫生部现已成立20个专业卫生标准委员会。截止到200610月底,现行有效的卫生标准达1181项。

  卫生部副部长马晓伟在会上强调,各新建标委会要高度重视自身建设:一是要严格执行《全国卫生标准委员会章程》、《卫生标准管理办法》、《卫生标准审查规范》、《卫生标准编写技术指南》等管理制度;二是要加强学习。各新建标委会成员不仅要精通本专业知识,还要针对标准特性、针对标准研制工作的特点不断加强相关专业知识的学习,不断丰富新知识,开阔眼界,提高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

  记者从会上了解到,新成立的医疗服务标准委员会正在制定医疗服务标准十一五规划,计划首先统一全国各地医疗项目名称,并在现有技术规范的基础上逐步制定24个学科102个病种诊断治疗的质量控制标准。

  目前,我国已初步形成了覆盖食品卫生、环境卫生、职业卫生、学校卫生、放射卫生、化妆品、消毒、职业病诊断、放射性疾病诊断、地方病与寄生虫病、传染病、临床检验、血液等领域的卫生标准体系。已建成以医疗卫生机构和卫生专业技术人员为主要起草力量,卫生标准专业委员会为主要审查组织,卫生标准管理委员会为主要管理机构以及企业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共同参与的卫生标准研制体系。(来源:健康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