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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两家药店非法行医被依法取缔

来源:徐州市卫生监督所发布时间:2006-08-30浏览量:

  本报讯 (见习记者 蔡振花 通讯员 梁锦林 董明冬 孙荣军)近日,淮安一些药店受利益驱使,坐堂行医现象较为普遍,引发了不少医患纠纷。为保障群众的就医安全8月26日淮阴区卫生监督所组织全体监督员对该区凌桥乡的药店坐堂行医进行集中整治。

 

  在凌桥街的一间药店内,执法人员发现,墙上的各项制度很是齐全,柜台里摆卖的药品也井然有序,丝毫看不出有非法行医迹象。但走进药店里间却发现,一张破旧的桌子上摆放着听诊器、血压计以及碘酒、酒精等医疗物品,桌子旁的垃圾筐里,扔有少许的输液瓶、输液管和针头,且有3名病人正在输液。该药店负责人还谎称,这些病人均是其亲戚。随后,执法人员当场没收了行医使用的医疗器械和药品,并将依法对其进行行政处罚。

 

  而凌桥街南首的另一家药店更为隐蔽,经执法人员仔细检查,在其家中未发现任何非法行医的医疗物品或医疗垃圾。但在其隔壁某经销农药的仓库和卧室内发现了两纸箱的输液瓶、输液管、安瓿、针头等医疗垃圾加药用的注射器、输液用的止血带以及13箱输液用各种葡萄糖盐水等。原来,该药店和农药店的后门是相通的。

 

  据了解,药店是药品经营场所,不具有门诊或医院的治疗环境,存在卫生条件不过硬,医生技术良莠不齐,缺乏急救设备和快速应急反应、药械消毒措施不完备、不达标等问题,因此在给患者治疗过程中很容易造成细菌感染、传染病传播等医疗隐患,还会因为诊疗水平不高导致误诊,引发医疗事故和医疗纠纷,甚至酿出生命惨剧。坐堂行医最大的隐患在于:药店不是医疗机构,对其行医行为不承担民事责任。而根据国务院颁布的《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在非医疗机构出现的医疗纠纷,不能申请医疗事故鉴定。(来源:江南时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