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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危害”不容忽视

来源:徐州市卫生监督所发布时间:2006-05-09浏览量:

123家用人单位违反《职业病防治法》付出经济代价, 今年我省将重点检查职业危害多发行业,发现问题加重处罚

    

    记者日前从省卫生厅、南京市卫生局举办的《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活动中了解到:最近一年来,我省1678家用人单位因违反《职业病防治法》受到不同程度的行政处罚,其中警告430家,罚款123家,罚款金额149万元。

    职业病是严重危害劳动者健康的疾病,目前由粉尘、急慢性化学中毒、放射污染及噪声等引起的职业病达10115种。江苏是工业大省,职业危害在不少行业、地方都较突出。据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副主任朱宝立介绍,全省尘肺病现患数累计已达17262例。当前,职业病发病呈现5个特点:新发现和累计尘肺病患者人数下降缓慢;急慢性中毒及其他职业病发病率有上升趋势;进城务工人员和在乡镇企业务工农民成为遭受职业危害的新人群;职业危害向无防护设施的企业转移现象较为严重;随着各种新材料、新工艺技术的引进和使用,新的职业危害对劳动者健康的影响也日趋突出。用人单位在职业病防治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是:职业病防治管理薄弱;没有按要求设置警示标识及制定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工人离岗前体检率仅为10.18%等。此外,劳动者自我保护意识差的问题也较突出,相当一部分人不愿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

    省卫生厅法监处处长周玲表示,今年我省将加大对职业病防治的督查力度,各地卫生部门将对化工、电子、轻工(家具制造、制鞋、皮革加工)等职业病多发行业进行重点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行为加重处罚,并向社会通报,促使企业切实重视对职业危害项目生产过程的劳动保护。有关专家同时提醒劳动者,增强职业危害防范意识,不能因为怕麻烦或不习惯而放弃职业防护。

    (稿件来源:新华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