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业资讯

当前位置:网站首页 > 行业资讯 > 行业资讯

卫生部等单位召开国家职业卫生示范企业授牌暨企业职业卫生经验交流大会

来源:徐州市卫生监督所发布时间:2006-04-26浏览量:

   卫生部副部长陈啸宏在会议讲话中指出,近年来,职业病发病形势依然严峻,突出表现在职业病病人总量大、发病率较高、经济损失大、影响恶劣,职业卫生问题已经成为严重影响社会稳定的公共卫生和社会问题。根据2005年卫生部不完全统计,各地报告的尘肺病人累计已超过60万例,各类急性职业中毒事故每年发生200多起,上千人中毒,直接经济损失达上百亿元。导致这些问题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主要有政府部门执法不严、监督不力,企业生产水平不高、技术设备落后等问题,更重要的是有些企业法制观念淡薄,社会责任严重缺位,缺乏维护职工健康的强烈的意识,职工的合法权益不能得到有效的保障。

     他说,在职业病防治工作中,卫生部、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和全国总工会做了多种形式的探索,取得了良好的成效:一是严肃查处危害大、影响恶劣的职业病危害事故。《职业病防治法》颁布以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报告查处各类违反《职业病防治法》的案件近17000起,处罚款5456万元,责令停业关闭的企业135家(统计不包括国家九个部门联合进行的两次专项整治的处罚情况。)二是通过对职业病危害严重的重点行业进行专项整治,使恶性职业病危害事故得到了一定程度的遏制。三是通过开展小型企业职业危害控制试点,探讨和总结了中小企业职业病危害控制管理模式。四是组织开展了职业病防治法知识竞赛安康杯职业安全卫生知识竞赛等多种竞赛活动,普及了职业安全卫生知识,提高了劳动者的职业安全卫生意识和防护能力。五是在全国范围内联合开展国家职业卫生示范企业评选活动。

     陈啸宏说,我国有90%以上的企业是中小企业,他们的职业病防治的水平还很低,整体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水平不高,职业病防治关键技术还很落后,职业卫生监管力量还很薄弱,劳动者享有的职业卫生服务覆盖率有限,我们国家的职业病防治形势还很严峻。为保护劳动者职业健康,促进经济社会和谐发展,要坚定不移地贯彻职业病防治法,进一步做好几项工作:一是企业要强化在职业病防治中责任主体地位和第一责任人的意识,全面落实职业卫生保障的各项法律法规。二是明确政府各有关部门在职业病防治工作中的职责,加大职业病防治工作的监督执法力度。县级以上各级地方人民政府要尽快按照《职业病防治法》的规定和国务院有关部门职能分工,建立健全职业病防治监管机构,加强队伍建设,切实履行职业病防治监管职能,建立行政执法责任追究制和行政执法稽查制。三是加强职业卫生技术机构和队伍的能力建设。四是重视职业卫生培训工作,增强职工的自我保护意识。五是充分发挥工会对职业病防治工作的作用。六是积极探索适合中小企业发展的职业卫生管理模式。

     会上,中华全国总工会张鸣起书记宣读了《卫生部、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中华全国总工会关于授予56家企业国家职业卫生示范企业称号的决定》。卫生部等有关部门领导向56国家职业卫生示范企业颁发了牌匾。

    卫生部新闻办公室

    二〇〇六年四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