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监督所表示“烧鸡公”现宰活鸡涉嫌违规
来源:徐州市卫生监督所发布时间:2006-04-24浏览量:
新华报业网讯 新闻提示:针对餐饮业和集体用餐配送单位的食品安全卫生管理,去年10月1日,卫生部颁布《餐饮业和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卫生规范》。其中规定,加工经营场所内不得圈养、宰杀活的禽畜类动物;在加工经营场外设立圈养、宰杀场所的,应距离加工经营场所25米以上。然而,记者发现,火爆南京街头的“烧鸡公”,几乎家家都把活鸡圈养在店门口,客人现点厨房现杀。
一到晚上,“烧鸡公”生意都不错
川渝特色菜“烧鸡公”,近来很受南京人欢迎。一到晚上,南京街头经营“烧鸡公”的小餐馆生意都很不错。前晚,记者来到三牌楼和会街,“阿婆”、“胖太太”、“重庆马老汉”等,一连几家“烧鸡公”都是食客满座。在马台街、箍桶巷等街上,也有不少家“烧鸡公”,生意也是很火爆。
据了解,目前南京“烧鸡公”店不下上百家,每家“烧鸡公”前都有一个铁笼子,里面养着待宰的公鸡。
餐馆老板:不知餐馆内严禁宰杀活禽规定
在和会街,记者在一家“烧鸡公”店门前,正遇到一帮食客点鸡。食客说了个大概分量后,店里伙计从铁笼子里拎出一只公鸡,食客满意后,就称好斤两,伙计随即将公鸡送到厨房宰杀。
记者发现,这家“烧鸡公”厨房也是宰杀间。这边伙计把公鸡放血,开水煺毛,然后破肚去内脏,切成块后,用水冲冲就直接丢到锅里做烧鸡公。
一些食客和记者聊天时均表示,烧鸡公就是现宰烧出来才好吃。对于卫生问题,这些食客都认为,只要洗干净烧熟,应该没问题。一家“烧鸡公”店的小老板告诉记者,他们根本不知道有不容许在餐馆宰杀活禽的规定。
卫生监督所:将严查“烧鸡公”
餐馆养鸡、宰鸡该归谁管?江苏致邦律师事务所律师杜庆江认为,由卫生部颁发的《餐饮业和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卫生规范》,其执法主体当然是卫生部门,其他执法机关无权监管此事。如果“烧鸡公”现宰活鸡涉嫌违规操作,相关执法部门却不依法实行监管,则应被视为行政不作为。
日前,记者与市卫生局法监处取得联系。该处一位工作人员称,餐馆宰杀活禽应由卫生监督所管理。随后,记者再次和市卫生监督所取得联系,该所另一位工作人员称,餐馆圈养、宰杀活禽,确实违反了《餐饮业和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卫生规范》,应该由卫生监督所监管。这位工作人员称,他们将对“烧鸡公”圈养、宰杀活禽一事进行调查,并集中取缔这种行为。
(来源:南京日报/作者:陈忠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