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将在《职业病防治法》颁布实施四周年之际积极开展各项宣传活动
来源:徐州市卫生监督所发布时间:2006-04-21浏览量:
为进一步宣传《职业病防治法》,切实保护劳动者职业健康权益,卫生部近日下发通知,要求各地在《职业病防治法》颁布实施四周年之际,认真开展2006年《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活动。
宣传周时间安排:2006年4月24日至5月1日。
宣传周主题是:“保护劳动者职业健康权益,构建和谐社会”。
宣传用语是:
1、贯彻执行《职业病防治法》,维护劳动者职业健康权益。
2、用人单位是维护劳动者职业健康的第一责任人。
3、保护劳动者职业健康,促进经济社会和谐发展。
4、重视职业卫生,崇尚文明生产。
5、企业以劳动者为本,劳动者以职业健康为重。
6、防治职业病危害,保护劳动者职业健康。
7、学习职业病防治知识,增强劳动者防护意识。
8、多一份关心,多一份支持,全社会关注劳动者职业健康。
(稿件来源:省卫生厅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