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连云港对医疗机构实行不良执业行为记分制
来源:徐州市卫生监督所发布时间:2006-04-03浏览量:
新华网南京4月2日电(王佩杰)江苏连云港市从4月1日起对全市各医疗机构的违法、违规行为实行记分制,若本年度内其积分达20分以上,将给予一至六个月的暂缓校验处理,直至取消其经营资格。
据这个市医疗卫生监督科科长张志杰介绍,依据医疗机构不良执业行为严重程度,有3分到10分四档不等的记分标准,程度越重,所记分值越高,例如出租、出卖《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将记10分。这一制度对医疗机构30多种不良行为的记分标准均有规定。
据新华日报报道,连云港市规定,各医疗机构一年内记分达10分以上的,将给予警告处分且限期整改;对记分为20分至29分者,给予1个月至3个月的暂缓校验处理;对记分满30分和连续两个年度记分为20分至29分者,暂缓校验期四个月至六个月;对暂缓校验期满仍不能通过校验、连续两个年度记分达30分以上和连续三个年度记分达20分至29分者,将吊销其《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还要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罚。(来源:新华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