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日合作“疫苗可预防疾病监测与控制合作项目”备忘录在京签字
来源:徐州市卫生监督所发布时间:2006-03-24浏览量:
该项目是以江西、四川、甘肃、新疆、宁夏5省为项目实施地区,针对脊髓灰质炎、麻疹、乙脑、乙型肝炎4种传染性疾病,重点加强薄弱地区和人群的预防接种工作。通过项目的实施,提高项目地区儿童健康水平以及项目省份的疾病监测水平及EPI预防接种服务质量。
该项目的实施期为2006年10月至2011年9月,共5年。项目实施的管理机构是国家卫生部,项目的具体实施工作是由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以及实施地区的省、自治区卫生厅与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