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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头监管难保食品安全

来源:徐州市卫生监督所发布时间:2006-03-15浏览量:

  民以食为天。然而,从安徽阜阳劣质奶粉、四川猪链球菌感染到最近被热炒PVC保鲜膜事件,接连不断的食品安全事件牵动着公众的神经。在去年全国两会期间,要求为食品安全立法的议案、提案高居榜首,600多位代表提出了要制定食品安全法,并提交了20件相关议案。

  在今年两会上,和人们生活息息相关的食品安全再次被代表们高度关注。

  来自江苏的代表郁美兰,在今年提交给大会的一份建议中指出,江苏有食品生产加工企业45000多家,其中食品生产小作坊就有32000余家,占普查总数的71%。在调研时,她发现这些小作坊、小企业是危险的源头,其中无营业执照的占55%,无卫生许可证的占58%,不按标准生产的占77%,不控制生产原料质量的占77%。此外,这些产品出厂多半是畅通无阻,没有检验一关。

  为何地下食品加工厂屡禁不止?姜德明代表认为,是因为目前法律法规对食品生产违法犯罪行为的处罚偏软偏轻。

  针对我国食品工业没有形成较大规模的现状,冯义代表说,食品的地方标准、企业标准很难上升为行业标准或国家标准,有的甚至存在着标准之间相互不一致的现象,没有规模就谈不上统一的国家标准,没有统一的国家标准,哪来的品质和安全保障?

  为此,冯义代表希望《食品安全法》尽快出台。冯义说,我国食品卫生国家标准制定滞后,目前新的食品层出不穷,食品工业应用新原料、新工艺更新很快,但国家标准远远跟不上实际工作的需要,致使很多产品无标准可依,其安全性无法界定。如利用中草药、转基因食品等新资源;化学合成添加剂等新的食品添加剂;食品新型包装材料等。

  目前我国对食品卫生和食品质量的规定、执行的法律法规有20多部,基本覆盖了种植、养殖、食品生产、流通、消费等环节。冯义指出,我国目前还没有食品安全的法律概念,多年来一直沿用食品卫生食品质量的概念。然而,这些不同的法律法规分段设立,监督执行分散在不同部门,没有形成从农田到餐桌完整的食品安全法律体系,法规间既有重叠,又有空白。

  他指出,由于分段立法,执行中很难划定各个环节之间的界限,必然导致执法过程中的盲区和重叠现象。不同监管部门受利益驱动,倾向于有利环节,而使无利环节或难点环节不受重视,出现了人人都可管,人人管不了的局面。他说:比如卫生部门承担食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的审批,而日常监管又要质监负责,在违法行为查处过程中的法律适用已成为不可回避的现实问题。

  姜德明代表呼吁,加快食品质量安全监控体系建设,包括食品安全标准体系,食品安全检验检测体系和食品安全信用体系。

  张永钧代表说,希望出台法律,来涵盖从食物种植、养殖、加工、包装、贮藏、运输、销售、消费等全过程,实现食品全行业管理。

据了解,食品安全已列入国务院立法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