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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部部署公卫监督检查重点

来源:徐州市卫生监督所发布时间:2006-03-10浏览量:

  卫生部近日印发《2006年国家公共卫生重点监督检查工作计划》,要求对职业卫生、放射卫生、公共场所卫生、生活饮用水卫生加强监督执法力度,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应结合本地区情况,制订具体实施方案,认真组织实施。

  《工作计划》提出,职业卫生重点监督检查范围包括对煤炭、化工、冶金、制药、建材、电子、轻工(家具制造、制鞋、皮革加工)等职业病多发行业,特别是以上行业的中小企业职业人群的健康的监护情况。

  放射卫生监督检查对象包括开展放射诊断、放射治疗、核医学的二级以上医疗卫生机构;核设施、核电站、加速器、γ辐照、γ探伤等非医用辐射机构。

  公共场所卫生将重点监督检查宾馆饭店卫生管理和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状况。

  生活饮用水卫生安全以集中式供水和二次供水为重点。(来源:健康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