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业资讯

当前位置:网站首页 > 行业资讯 > 行业资讯

含罂粟籽食品现身无锡家乐福

来源:徐州市卫生监督所发布时间:2006-02-28浏览量:

含罂粟籽食品现身无锡家乐福
问题饼干已在全国撤柜,供应商愿意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接受处理

        2月20日,无锡市刘先生向无锡卫监部门举报,2月17日他去无锡家乐福超市购物,竟然买回一袋包装上注明配料含有罂粟籽的饼干。昨日,至今仍觉得后怕的刘先生对记者说:“饼干是买给孩子吃的,万一孩子上瘾了怎么办?” 目前已经介入此事的无锡卫监人员称:这样的事还是首次发现。 饼干包装注明配料含罂粟籽 2月17日,刘先生去家乐福超市购物时,看到一些进口食品外包装挺好看,就买了一些回去给孩子尝尝鲜。几天后,刘先生发现有一盒名叫“沃夫”什锦椒盐饼干外包装上贴了一层不干胶的产品配料说明,他一时好奇撕掉这层白色的纸。顿时,他大吃一惊,撕掉白纸后,发现原来产品原包装上竟然用中文明确标明:配料中含有罂粟籽。 “东西是给小孩子吃的,而罂粟是用来提取毒品的,万一我小孩子吃了上瘾怎么办?”对此,刘先生十分担忧。2月20日,他将此事反映给了无锡市卫生监督所市场检查科。他还保留了2月17日在无锡家乐福购物的发票,“沃夫”什锦椒盐饼干每盒单价17.5元。 昨日记者看到了刘先生提供的“沃夫”什锦椒盐饼干外包装和在家乐福购物的发票。记者看到,这盒饼干外包装上的白色不干胶纸已经被撕掉,露出的产品原包装上写明该产品名为“什锦乐咸饼干”,其上面也确实用中文清楚地标明配料中含有罂粟籽。 刘先生还上网查了生产厂家的资料。他发现这种饼干是德国一家食品公司生产的,属于进口食品。但是,原包装为何会标明添加国家明令禁止在食品配料中添加的罂粟籽,又如何公然在超市销售,刘先生说他对此实在难以理解。 卫监部门迅速立案展开调查 无锡市卫生监督所市场检查科的施科长告诉记者,20日接到刘先生的反映后,卫监部门立即前往家乐福超市现场调查,发现该超市内这种“沃夫”什锦椒盐饼干已经撤柜,但在其超市的仓库内还是发现了6盒存货,每盒饼干的重量是250克。此外他们还在超市仓库发现,同样属于这家德国食品公司的另一种名为“派对乐”的椒盐饼干也在外包装上标明配料含有罂粟籽。“派对乐”共计37包,每包重量200克。卫监部门对这些产品当场予以查封。 “这是无锡首次发现有食品内添加罂粟籽的案件,为此我们还专门向省卫生监督部门进行了请示。”施科长说,罂粟籽是麻醉药品原植物种子,我国对其实行严格管制。根据国家卫生监督部门于2005年8月29日签发的《关于加强罂粟籽食品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我国境内是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进口罂粟籽和罂粟籽调味品的,凡是发现市场流通的罂粟籽及其调味品的,一律要依法予以收缴并销毁。据其透露,目前无锡卫监部门已经立案调查此事。 问题饼干已经在全国撤柜 无锡家乐福超市的公关负责人蒋伟民昨日向记者确认,家乐福的确销售过名为“沃夫”什锦椒盐饼干的进口食品。消费者投诉后无锡卫生监督部门已经介入调查此事,超市除了立即将该种进口食品撤柜外,也将积极配合卫监部门处理此事。不过在最终处理意见出来之前,无锡家乐福超市也不便过多发表自己的看法。 记者调查发现,无锡家乐福超市销售的“沃夫”什锦椒盐饼干和“派对乐”椒盐饼干供货商为上海魁春实业有限公司。昨日该公司负责人吴柏庚说他已经知晓此事。他告诉记者,他们公司经营这种德国进口的饼干还不到一年时间,之前已经按照相关程序接受了国家检验检疫部门的审核。公司之所以加贴产品配料说明,也是为了避免麻烦。直到2005年8月份,国家出台了相关通知禁止在食品中添加罂粟籽。 吴柏庚告诉记者,他们公司已经与德国的这家食品公司取得联系,德国方面则传真了一份德国食品工业协会的证明书,证明在欧盟和德国市场均是允许销售供人食用的这种配料添加罂粟籽的食品。但是,既然国家有关部门在2005年8月29日发出过相关通知,公司也会按照我国相关法规接受处理。因此他们公司准备派人与无锡卫生监督部门进行接触,配合卫生部门来处理此事。 “我们在上海、无锡、北京、天津等地都供应这家德国公司生产的饼干,出事后我们已经通知全国所有的供应单位将相关商品撤柜。”据吴柏庚说,目前他们公司的仓库里还有数千盒这样的饼干,而大半年时间来,销售出去的饼干差不多只有库存数量的五分之一。 【新闻链接】 关于加强罂粟籽食品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 卫监督发(2005)349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工商局、直属检验检疫局、质监局、食品药品监管局(药品监管局),甘肃省农垦事业管理办公室: 罂粟籽是麻醉药品原植物种子,我国对其实行严格管制。近一时期,部分经销商为推销罂粟籽及用罂粟籽生产的罂粟籽珍、罂粟籽酱等调味品,错误宣传罂粟籽的保健和治疗疾病作用,严重误导消费者,群众反映强烈。为加强和规范罂粟籽食品的监督管理,保护人民身体健康,根据《食品卫生法》和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罂粟籽仅允许用于榨取食用油脂,不得在市场上销售或用于加工其他调味品。甘肃省农垦集团有限公司是国家指定的唯一的允许利用罂粟籽榨取食用油脂的生产企业,其生产的罂粟籽不得在市场上销售。 二、罂粟籽油脂纳入国家新资源食品进行管理,上市前应按规定检验合格后方可经销。罂粟籽油脂的包装和宣传应该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 三、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进口罂粟籽和罂粟籽调味品。 四、各级卫生、农业、工商、质检、食品药品监管等部门要严格按照职能分工,加强罂粟籽油脂的监督管理工作。对市场流通的罂粟籽及其调味品依法予以收缴并销毁。 五、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实施,以往发布的有关规定与本通知不符的,按照本通知执行。 卫生部农业部国家质检总局国家工商总局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二○○五年八月二十九日■快报记者金凝陈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