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严肃处理宿州“眼球事件” 宿州市立医院被取消“二甲”称号
来源:徐州市卫生监督所发布时间:2005-12-22浏览量:
本报讯(记者冯立中陈旭)安徽省宿州市立医院发生重大医源性感染事件,造成10名白内障手术患者出现严重感染。12月21日,安徽省卫生厅做出决定,取消宿州市立医院二级甲等医院称号,会同宿州市政府严肃彻底调查这起事件发生的原因,并根据调查结果依法依规依纪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2003年11月,安徽省宿州市立医院与上海舜春扬科技贸易有限公司违法、违规签订,合作开展白内障超声乳化手术。2005年12月11日,舜春扬公司安排上海第九人民医院医师徐某及该公司睢某兄弟,来到宿州市立医院,为10名白内障患者进行了超声乳化手术,手术后这些患者均出现严重的感染。12日下午3时,宿州市立医院将这10名患者送往上海复旦大学附属眼耳鼻喉科医院救治;13日经该院病原学检测,证实为绿脓杆菌感染。医院对其中的9名患者进行了单侧眼球摘除术,另一名进行了玻璃体切割术。12月20日,7名患者因病情缓解被接回宿州继续治疗。
安徽省卫生厅于12月14日接到通报后,立即成立了事件处理工作领导小组,并成立了省级专项调查组,一组赴上海,一组赴宿州进行现场调查。根据初步调查结果,安徽省卫生厅认定,这是一起因宿州市立医院管理混乱,与非医疗机构违法、违规合作,严重违反诊疗规范引起的后果严重、影响极坏的医源性感染事件。这起医源性感染事件的具体原因还在调查中。安徽省卫生厅责成宿州市卫生局全力救治患者,做好善后工作,同时立即关闭宿州市立医院4号手术室,对该手术室和眼科进行全面整改,经监测达到国家规定的标准后方可使用;立即中止宿州市立医院与上海舜春扬科技贸易有限公司开展的白内障超声乳化技术合作项目,并对该院进行全面清理,彻底中止并清理所有营利性合作项目。安徽省卫生厅要求各地进一步加大打击非法行医力度,规范诊疗行为,确保医疗安全。宿州市委、市政府对此很重视,专门向市立医院派出工作组,对相关责任人进行处理。 (来源:健康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