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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部规定重大活动期间食品必须每件留样

来源:徐州市卫生监督所发布时间:2005-11-16浏览量:

  在举行重大活动期间,接待单位对直接入口的食品必须每件都要留样,且不少于100。昨日,卫生部制定了《重大活动食品卫生监督管理规范》,并征求意见。

 

  《规范》规定,重大活动分为党和国家举行的重大会议和活动,重大国际国内体育赛事和中央、国务院各部委、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举办的重要会议和活动,洲际体育赛事及市级人民政府举办的重大活动三个级别。对活动的食品卫生监督也实行分级管理。要求卫生部门对重大活动食品卫生实行登记备案制度,包括主办单位、接待单位、主要联系人的通讯方式,指定食品、赞助食品等都要详细

登记。

 

  在重大活动期间,如果食品生产加工储存运输环节不符合卫生操作规范,食品餐具、容器、工具生熟不分、交叉污染,冷荤食品加工间室内温度高于25,接待单位都要立即整改。此外,卫生部门要求重大活动接待单位在供餐前对直接入口食品进行冷藏保存备检的行为,留样食品每种不少于100并应填写留样记录。卫生部要求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法监处对《规范》提出意见,并于1125日前提交意见。(来源: 北京娱乐信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