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卫生监督体系框架基本形成
来源:徐州市卫生监督所发布时间:2005-03-25浏览量:
2004年全国卫生监督体制改革自上而下有序推进,尤其是市、县级的改革,取得了显著进展。一个从中央到省、市、县四级,并逐渐覆盖农村地区的卫生监督体系框架基本形成。
这是记者在24日于北京召开的全国卫生监督工作会议上了解到的。卫生部副部长马晓伟在会上指出,截至2004年底,全国有387个地级市和1867个县(市)的卫生监督体制改革方案获地方政府批准,分别占总数的91%和72%,与2003年相比,分别提高了20%和41%。
各级卫生部门在积极推进卫生监督体制改革的同时,还和各级政府一起大力加强卫生监督体系的建设。2004年,中央财政通过转移支付方式,对中西部地区省、市、县3级卫生监督机构的能力建设给予了专项补助,补助涉及执法交通工具、执法取证工具、现场快速检测装备和执法人员培训等多个方面,总投资达3.8亿元。投资的重点在基层地区,对市县两级的投入占到了总投入的92%。
各地政府和财政等部门也加大了对卫生监督体系建设的投入。2003年到2004年,北京市、上海市和浙江省地方财政分别投入专项资金1.2亿元、2.4亿元和3.6亿元,用于加强各级卫生监督机构的能力建设和开展日常卫生监督工作。陕西省在地方财政不富裕的情况下,也于2004年、2005年分别拿出了820万元和1000万元的专项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