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加”“减”法并用
来源:徐州市卫生监督所发布时间:2005-03-14浏览量:
安徽省天长市、岳西县、铜陵县等10个试点县(市)开展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一年多以来,以提高报销比例、降低报销门槛等"加""减"法并用,大幅增加群众受益面和受益程度。
记者近日从安徽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协调小组办公室获悉,各试点县(市)对实施方案都进行了一些利农的调整,其中最普遍的是做"减"法,即不同程度地调低报销的门槛费。降幅最大的是广德县,他们将原本1000元的住院报销的门槛费降到500元,其他试点县(市)的调低幅度也多在100元至300元之间。
在此基础上,不少试点县(市)还做足"加"法,提高报销比例和报销封顶线,如岳西县将各级医院的报销比例均提高20%,铜陵市则将封顶线从1万元提高到3万元。扩大报销范围也是"加"法中的一个重要措施,以产妇住院分娩为例,在肥西县和广德县此项被纳入了报销补偿范围,在岳西县、桐城市、望江县等地则可得到60元至1000元不等的补助。不仅如此,一些地区还根据自身实际,做出了特色性的"加"法:6种常见病门诊费用和标准村卫生站的医疗费用在肥西可报销;望江县对癌症化疗、尿毒症门诊透析的补助最高可达2000元,并将结核病、血吸虫病纳入大病统筹报销范围;在铜陵县,门诊累计超过600元的慢性病患者可得到定额补助;广德等县为参加合作医疗的病人免费体检。
"加""减"法有效实施的前提是医疗服务和药品的强化管理。岳西县在定点医疗机构实行"自费药品"使用报批制度,限制医院对参加合作医疗农民使用自费药品,大大减轻了患者的负担;天长、凤阳、铜陵等县(市)积极探索与医疗机构之间结算机制,既方便了病人报销,也促使定点医院提供质优价廉的医疗服务。此外,天长市还集中采购药品,降低了药品售价,让利于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