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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派团出席世界卫生组织修订《国际卫生条例》政府间工作组第二次会议

来源:徐州市卫生监督所发布时间:2005-03-08浏览量:

2005年2月21日至26日,世界卫生组织(WHO)修订《国际卫生条例》(简称《条例》)政府间工作组第二次会议在瑞士日内瓦举行。来自154个国家和国际劳工组织、国际原子能机构等国际组织以及与WHO有正式关系的非政府组织的代表,共约520人参加了会议。我国派出了由驻日内瓦常驻团、外交部、卫生部和质检总局组成的代表团。我驻日内瓦常驻代表团大使沙祖康出任中国代表团团长。
会议由爱尔兰驻日内瓦大使威兰女士(Whelan)主持。WHO总干事李钟郁博士(LEE Jong-Wook)到会并致辞。本次会议以第一次会议后形成的主席案文为基础进行磋商。会议继续围绕《条例》的适用范围、公共卫生应对措施、入境口岸、生效时间、保留与拒绝、制定疾病清单、国家主权与WHO权力的关系等条文进行了讨论。经过地区性磋商和非正式小组等多种形式的讨论,会议就《条例》的大部分条款初步达成了一致。会议决定于今年5月12-13日召开续会,就尚未达成一致的条款进一步磋商,争取就所有的修订内容达成共识,提交随后举行的第58届世界卫生大会上讨论通过。
目前使用的《国际卫生条例》是在1969年制定的。为适应全球化环境下传染病传播的新特点,建立和完善全球对传染病爆发的预警和应对系统,世界卫生大会于1995年通过了修订《条例》的决议并于2003年决定建立政府间工作组以加快修订工作的进程。该工作组的第一次会议于2004年11月在日内瓦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