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法规

当前位置:网站首页 > 政策法规 > 政策法规

江苏省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规划(2018-2020年)出台,为卫生监督未来发展指明方向

来源:徐州市卫生监督所发布时间:2018-05-08浏览量:

    近日,江苏省政府办公厅印发《江苏省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规划(2018-2020年)》(简称“规划”),给出了未来三年江苏医改的路线图。深化医改,卫生监督必然是保驾护航的利器!那么对于卫生监督,《规划》释放了那些信号?这些你应该关注!

    一、 综合监管作为未来三年五大重点任务之一
    《规划》明确指出:着力在分级诊疗、现代医院管理、全民医保、药品供应保障、综合监管等5项制度建设上取得新突破、新成效,同时统筹推进相关领域改革。第五项制度为建立严格规范的综合监管制度。
    未来三年将建立政府监管主导、第三方广泛参与、医疗卫生机构自我管理和社会监督为补充的多元化综合监管体系。这里的综合监管指的是政府相关部门依各自职能加强监管,比如强化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对机构、人员、技术、医疗质量安全、装备等方面的监管,强化医保部门对医疗服务行为和费用的调控引导和监督制约作用。卫生监督执法中发现违法行为涉嫌犯罪的,依法向公安机关、检察机关等司法机关移送案件。
    二、执法力量向基层倾斜
    《规划》:加强卫生综合监督行政执法机构建设,集中行使行政执法职责。强化基层监督执法机构建设,推进执法力量下沉
    卫生监督的一线在基层,基层监督存在人员少,底子薄,技术装备不足等问题,无法满足基层执法的需要。未来三年需要加强基层卫生监督机构的规范化建设,优化资源配置,改善基层执法装备和条件,推动执法力量向基层倾斜,逐步提高一线执法人员比例,筑牢、织密监督执法的网底。加强对基层卫生监督机构和监督协管服务的业务培训和技术指导,加强卫生监督基层队伍建设,提高基层执法能力。
    三、建立卫生监督员职位分级管理制度
    《规划》:加强监督人员管理,建立卫生监督员职位分级管理制度。
    未来要做好卫生计生监督员职级评聘、公务员考核工作,科学设置监督员等级,并根据监督员的现任职务、任职年限、工作年限、德才表现和业绩考核结果等情况进行综合评聘,构建奖惩并重的竞争激励机制,畅通卫生计生监督员晋升途径,充分调动监督执法机构及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创造性。让队伍有盼头,有干劲,提高卫生监督系统整体干事创业的积极性。
    四、明确卫生监督工作新模式
    《规划》:严格执行“双随机一公开”、双公示、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执法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等制度。加强卫生监督综合信息管理平台建设,实现与区域卫生信息平台对接,深化信息数据采集、分析与应用,对医疗机构医疗服务、质量安全、诊疗行为、医疗费用等实时监测、客观评价。
    未来三年将充分发挥信息化作用,把握机构、人员、行为等关键要素,完善卫生计生“智慧化”监督机制,有效提高卫生监督执法效能,提高监管质量推动卫生监督执法进入“互联网+”快车道,使卫生监督执法工作产生新动能、发挥新作用。
    《规划》:积极引导第三方依法依规参与医疗机构监管,开展医疗服务第三方评价。
    未来三年将完善相关政策制度,鼓励符合条件的第三方积极开展或参与评价标准的咨询、技术支持、考核评价等工作,推动医疗机构考核评价由政府主导逐步向独立第三方评价转变。充分发挥行业协会学会、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等作用,积极培育第三方评价机构。  
    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工作涉及方方面面,肩负着医疗卫生、公共卫生、和计划生育三大块,每一项工作都与老百姓的健康息息相关,任务重大,肩负着光荣的历史使命。推进卫生计生领域综合监督执法,进一步提高卫生计生监督执法水平,利于建设人民满意卫生计生事业,建设健康中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