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卫生健康委联合市司法局召开《徐州市现制现售饮用水管理办法》颁布实施新闻发布会
来源:徐州市卫生监督所发布时间:2019-02-02浏览量:
为规范现制现售饮用水经营管理,1月31日,《徐州市现制现售饮用水管理办法》颁布实施发布会在徐州广电《徐州发布》栏目召开。发布会参加人员有市司法局副局长张克义,市卫生健康委副主任、新闻发言人尹葆华,市卫生监督所副所长陈勇、公共卫生应急处曹俐处长。发布会由陈勇副所长主持。
会议伊始,市司法局副局长张克义在会上郑重的宣布《徐州市现制现售饮用水管理办法》通过市政府令第150号已经颁布,自2019年2月1日起施行,并简要介绍了《办法》制定的目的及制定经过。张克义局长在讲话中指出,在现制现售饮用水的监管主体不明确,多部门根据自身职能进行行业的不同监管,容易造成监管真空的背景下,该《办法》规范现制现售饮用水的经营管理,明确监管责任,对于规范现制现售饮用水经营管理将起到重要作用。
而后,市卫生健康委尹葆华副主任详细介绍了该《办法》的具体内容。一是明确了监管主体;二是明确了安装地和水源要求;三是规范了生产经营者及其生产经营行为;四是明确了现制现售饮用水水质标准;五是加大了对违法行为惩罚力度。
针对下一步工作,尹葆华副主任强调,我们将认真开展宣传贯彻工作,加强对现制现售饮用水卫生监督员、现制现售饮用水经营者、从业人员的培训,普及现制现售饮用水的专业知识和监管要求,加大监督执法力度,保障该《办法》顺利实施,确保群众饮用水的卫生安全。
结合发布内容,市卫生监督所副所长陈勇、公共卫生应急处处长曹俐接受了媒体采访,对记者们提出的《办法》中设定的处罚条款、拟建立的现制现售饮用水备案和监督信息平台等具体问题逐一进行了解答。
应急处 来汉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