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所向参评诚信创建活动民营医疗机构发放评价结果等级标志
来源:徐州市卫生监督所发布时间:2018-02-11浏览量:
2017年,我市针对民营医疗机构组织开展了创建“卫生信用诚信单位”的信用评价活动。2017年11月中旬,我所完成对市区40家参评民营医疗机构的监督巡查暨诚信评价工作,按照创建标准,评出9家诚信单位、25家守信单位、6家警示单位。2018年2月5日—7日,我所专门组织人员向获得“2017年度诚信民营医疗机构”、“2017年度守信民营医疗机构”的34家单位发放评价结果等级标志。
“言而有信,取信于民”,2017年度我市40家民营医疗机构创建“卫生信用诚信单位”活动,进一步增强了各民营医疗机构诚信经营的社会责任感,使诚实守信成为民营医疗机构的自觉行为规范,广泛形成守信光荣、失信可耻的浓厚氛围,对于民营医疗机构提升自身内涵,促进机构发展,塑造自身品牌形象意义深远,同时对加强医患沟通,服务社会,乃至对于徐州市打造淮海经济区区域医疗卫生中心建设工作,也有着非常重要的现实意义。通过参评诚信创建工作,也激发了各创建医疗机构积极做好单位经营,在全市民营医疗行业做龙头的愿景,不断促使全市民营医疗机构加快提升自身医风医德和文化内涵建设,加强诚信品牌建设,增强品牌公信力,树立诚信经营的社会责任感,让患者能安心、地放心在医院得到良好的服务和治疗。近期,徐州市“民营医疗机构诚信创建工作进展情况”新闻发布会将召开,本次评价结果也将向全市公布。
2018年,我市将持续、深入开展民营医疗机构诚信创建工作,将被评为严重失信的医疗机构在市政府诚信平台公示,达到“失信惩戒、闻者足戒”效果;并进一步建立健全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制度,实施分类监管,引导医疗机构、医务人员依法经营、遵守诊疗规范、提高诚信意识,积极构建全行业参与诚信创建的生动局面。
监督四处 李致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