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市卫生监督所对全市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服务机构开展监督抽检工作
来源:徐州市卫生监督所发布时间:2017-06-13浏览量:
为贯彻落实《人口和计划生育法》、《血站管理办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根据《省卫生计生委办公室关于印发2017年全省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监督抽检工作的通知》(苏卫办监督〔2017〕3号)要求,近日,徐州市卫生监督所对全市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服务机构开展监督抽检工作。
结合我市工作实际,本次专项监督抽检医疗监督重点为检查《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取得及校验情况;是否有出卖、转让、出借《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情况;在登记范围内开展诊疗活动的情况;卫生技术人员的使用情况;医学证明文件出具的管理情况等。血液安全监督重点检查一般血站资质情况、血源管理情况、血液检测情况、包装储存供应情况、医疗废物处理情况等。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监督重点检查建立和完善临床输血相关规章制度情况;使用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指定血站供应的血液情况;医疗机构是否将不符合国家规定标准的血液用于患者情况;按规定开展应急用血采血情况等。
本次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监督抽检对象为从事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机构(包括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和开展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医疗、保健机构),抽检比例为辖区内监管对象总数的4%。重点检查开展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机构执业资质合法性情况;从事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人员执业资格情况;计划生育技术服务项目及业务范围依法开展情况,同时,针对打击“两非”行为,重点检查包括打击“两非”行为的相关法律法规和工作制度执行情况、从事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机构及人员落实禁止“两非”相关制度情况以及“两非”行为案件的查处情况。
下一步,市卫生监督所将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对需整改单位督促整改落实,确保医疗卫生安全,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健康权益。
监督四处 李致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