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市卫生监督所开展游泳场所卫生监督专项检查活动
来源:徐州市卫生监督所发布时间:2015-08-06浏览量:
炎炎夏日,游泳馆成了各类人群的消暑圣地,尤其暑期来临,儿童和老人俨然成为常客,但游泳馆的卫生状况却威胁着人们的健康。为了进一步加强夏季游泳场所卫生安全监督管理,保证人民群众有一个安全、卫生、整洁的游泳场所,近日,徐州市卫生监督所对我市23家游泳场馆进行监督检查。
本次检查重点是空气质量和游泳池水质,监督人员现场进行监测,并采集水样进行化验。同时对游泳馆内池水的清澈度、消毒剂的使用、新水补水量、循环过滤设备运行状况、游泳馆各项卫生管理制度的制定和落实情况,从业人员健康证持证情况等进行系统的监督检查。检查结果显示大部分场馆均取得有效的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但是多数游泳场所水中消毒剂含量超标或不达标,部分单位卫生管理混乱,未制定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未建立传染病报告制度,从业人员健康证持有情况很不理想。针对发现的问题,卫生监督员当场下发卫生监督意见书,提出整改意见并限期整改,并要求游泳场馆内设置公示牌,每日向消费者实时公告游泳馆内的消毒、水温和水质情况。对于卫生条件较好及卫生条件不达标的场馆均向社会公示,希望引导广大消费者去正规卫生的场馆消暑锻炼。我所将不定期开展“回头看”, 为游泳爱好者提供一个卫生安全的休闲环境。
最后,徐州市卫生监督所提醒广大消费者应选择正规的游泳场所,提高自我保护能力。儿童游泳时要有成人陪同。游泳前要淋浴,进入泳池前要适当活动,查看游泳池水是否清澈,水中应无漂浮物,池底无沉淀物。如果在游泳馆闻到“漂白粉”气味呛人,最好不要下水游泳。游泳后要漱口、洗澡、滴眼药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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