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将开展集中式供水单位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工作
来源:徐州市卫生监督所发布时间:2013-08-12浏览量:
为加强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创新监管模式,提高监管水平和效能,强化供水单位经营者作为生活饮用水卫生第一责任人意识,增强卫生监督信息透明度,有效保障生活饮用水卫生安全,维护群众健康权益,今年我市将实施集中式供水单位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制度,建立生活饮用水卫生等级评价体系。
生活饮用水集中式供水单位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制度是借鉴食品、公共场所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工作模式和成功经验,应用风险性分析理论,对集中式供水单位卫生评价项目进行量化评分,根据量化评分结果对供水单位卫生信誉度进行分级,按照不同等级确定相应监督频次的一种监督工作方法。此项制度的实施范围是全市所有已取得卫生许可证的集中式供水单位,按照量化评价、属地管理、动态监管和公开透明的原则实施量化分级管理。量化评价内容、项目、分值和评价标准依照《徐州市集中式供水单位卫生监督量化评分表》执行,根据结论确定卫生信誉度等级。卫生信誉度等级由高到低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三级,评定结果及时向社会公示。在实施过程中建立供水单位量化分级管理档案,作为监督检查的重要依据。根据实施情况,逐步开展效果评估,及时完善和调整实施工作,保障实施供水单位量化分级管理制度目标的实现。
应急处 曹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