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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三处积极查处非法诊疗活动

来源:徐州市卫生监督所发布时间:2012-12-04浏览量:

 
    近日,徐州市卫生监督所根据市民举报对多家门诊部使用非卫技人员从事诊疗活动进行了查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第十四条规定:未经医师注册取得执业证书,不得从事医师执业活动;第十七条规定:医师变更执业地点、执业类别、执业范围等注册事项的,应当到准予注册的卫生行政部门依照本法第十三条的规定办理变更注册手续。另外《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也规定医疗机构不得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从事医疗卫生技术工作。
    根据我国目前法律法规,我国实行严格的医师资格考试制度和医师执业注册制度;而持假证行医者较之一般无证行医行为其隐蔽性更强,对患者就诊权益的侵害性更大。
    对于我市检查范围内的这多家门诊部及诊所在聘用“医师”时,没有认真审核其《医师资格证书》和《医师执业证书》,也没有及时为其到卫生行政部门办理变更注册手续,为持假证行医提供了机会,给市民的健康带来极大的隐患。
徐州市卫生监督所提醒广大医疗机构时刻铭记“救死扶伤,防病治病,为公民的健康服务”的宗旨,严格按照各项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执业。患者在就诊时保留好病例,并可通过卫生部网上执业医师执业注册核对为其诊疗医师的有关信息。
 
监督三处 杨洪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