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贯彻新国标 强化饮用水监督

来源:徐州市卫生监督所发布时间:2012-05-22浏览量:

 
    国家卫生部于2006年颁布的《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06)自2007年7月1日实施,经过5年的标准复审期,将于今年7月1日正式实施。徐州市于2007年启用生活饮用水新标准,并延用至今。目前,我市的水质检测能力已经基本达到国家要求。徐州市区2011年度生活饮用水水质合格率均达到100%。其中包括,出厂水、管网水(20个监测点)、二次供水(10个监测点)。
    新标准基本实现了与由WHO、欧盟、美国和日本等国际组织和先进国家的水质标准的接轨,检测项目由原来的(GB5749-85)的35项增加到106项,规定了生活饮用水水质、水源水质、集中式供水单位、涉水产品的多项卫生要求。
我市已经被纳入国家水质监测网络,按照卫生部、省卫生厅水质监测要求,徐州市卫生监督所将对5家市政出厂水、20个管网末梢水、10个二次供水监测点及25个农村饮用水监测点每季度开展一次常规分析,并将对出厂水开展一次上半年水质全分析,监测结果会及时上报国家水质监测网络。
    徐州市卫生监督所将进一步加强对集中式供水、二次供水、学校自建供水和农村饮用水的监督检测。为了强化供水单位的自律意识,满足市民的知情权,确保市民饮水安全,我所将每季度对市政集中式供水的出厂水的抽检结果通过媒体进行公示。
应急处 祁煜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