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卫生监督所开展辖区内医疗机构摸底排查工作
来源:徐州市卫生监督所发布时间:2012-05-03浏览量:
为保障患者权益,营造良好的医疗环境,按照《关于印发<徐州市卫生监督所2012年现场卫生监督工作分工方案>的通知》(徐卫监所[2012] 5号)要求,市所监督三处近期对所辖范围内的医疗机构及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展开摸底排查工作。通过检查,既达到了通过监督指导,整改一批规范一批的目的;同时又通过填写《医疗机构调查表》、健全《医疗机构卫生监督管理档案》,完善监管对象的数据库,摸清监管对象情况,为下一步深入监督打下基础。
检查发现,医疗机构及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持有率达到100%,大部分单位能够按时办理《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校验工作手续;抽查的医师都持有《医师执业证书》、《医师资格证书》或《助理医师资格》,部分存在未及时变更执业地点的现象;部分单位未严格按照规定进行医疗废物处理,医疗废物暂时贮存处设施设备不符合相关要求,个别单位存在医疗废物暂时贮存点脏、乱、差现象。
市所三处对不符合卫生要求的医疗机构,进行了现场指导,责令其整改;对未按时办理《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校验和为未及时变更医师执业地点的,以意见书的形式要求其限期进行校验和变更;对不按规定处置医疗废物和设置医疗废物暂时贮存处的,责令其限期进行整改,对部分违法情节严重的机构,依法进行了立案查处。
监督三处 李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