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市召开2011年医疗机构监督管理工作会议
来源:徐州市卫生监督所发布时间:2011-11-17浏览量:
为了贯彻实施《江苏省医疗机构不良执业行为记分管理办法》(试行),进一步规范我市医疗市场秩序和医疗执业行为,提高我市的医疗管理水平,11月16日,徐州市2011年医疗机构监督管理工作会议在市卫生监督所召开。主席台就座的有市卫生局副局长俞军,市卫生监督所所长杨晶。会议由市卫生局医政处处长陈昌锋主持。各县(市)区卫生局分管领导、医政科长,二级以上医院分管领导,市卫生监督所分管领导和相关处室负责人,市中心血站负责人,市卫生局注册的民营医疗机构主要负责人同时到会。
会议简要回顾了近年来我市医疗机构监督工作情况。我市的医疗机构监督工作起步较早,走在了全省的前列。卫生行政部门先后开展了“卫监”、“蓝盾”、“飓风”等一系列打击非法行医、规范医疗市场专项行动。在日常监督的基础上,加大重点环节、重点地域、重点医疗项目的执法力度,有效地政治和规范了我市的医疗市场秩序。
会议同时指出了当前医疗监督管理中存在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医疗机构相关执业资质存在较多漏洞,约有70%左右的案件集中在执业资质的违法行为上,在农村和城市的城郊结合部,机构和人员无证行医问题较为突出,在城市和区县的二级以上医疗机构,设备和技术的准入问题较严重;二是医疗机构日常管理存在问题,医疗广告发布混乱,院感控制措施不落实,医疗废弃物处置不规范;三是个别卫生行政部门、卫生监督机构职责不清。
会议就进一步建立健全医疗机构卫生监督管理档案,在全市医疗机构中实行卫生监督巡查和不良执业行为记分制度进行了较为详细的说明。建立健全档案资料,实现医疗机构的全程动态监管,市卫生监督所制定了一套医疗机构卫生监督管理档案和医疗机构依法执业档案模板,档案内容包括医疗机构基本情况、执业许可、卫技人员、不良执业行为记分等内容。落实校验工作,建立巡查记分制度,明年将在全市范围内实行医疗机构不良执业行为记分制度,县(市)区卫生行政部门要按照分级管理和属地管理相结合的原则,采取日常监督与专项监督相结合的形式,对辖区内医疗机构进行监督管理。
最后,会议对我市医疗机构监督管理工作提出了要求。一是提高认识、明确责任、增强卫生行政部门的责任感,二是加大力度,开展医疗机构执法大检查,三是进一步规范医疗机构准入和校验管理,四是积极探索并建立长效管理机制。
(文:祁煜晴 图:王庆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