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动态

当前位置:网站首页 > 工作动态 > 工作动态

市卫生监督所积极参与“全市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督导工作

来源:徐州市卫生监督所发布时间:2011-05-04浏览量:

    近日,市卫生监督所参与了我市“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中期督导工作。在市爱卫会的组织下,与来自水利、农委、建设、环保、城管、工商、疾控等部门的工作人员共同组成联合督导组,对丰县、沛县和睢宁等进行了检查督导。督导采取听取工作汇报、召开座谈会、查看资料数据和实地查看等方式,督导内容涉及全市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组织开展情况;列入市政府目标管理和医改重大公共卫生项目的农村改厕、水质监测工作实施情况,贯彻实施《江苏省城乡供水管理条例》,开展农村饮用水卫生监督监测工作情况;结合“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要求,开展爱国卫生月及健康教育宣传月活动情况;除“四害”开展情况等。
   “全市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是市政府办公室根据省政府《关于开展全省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20102012年)的实施意见》,以紧密结合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按照“城乡统筹、分类指导、综合整治、长效管理”的原则,组织发起的一项大型活动,并为此下发了《关于深入开展全市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的通知》。整洁行动包括以下目标:
    1、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90%
    2、城市污水处理率达87%
    3、实行信用分类监管的城市农贸市场达80%
    4、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和生活污水有效处理的行政村达30%
    5、新建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示范村1400个;
    6、农村生活饮用水水质卫生合格率达75%
    7、农村无害化卫生户厕普及率达65%
    828%的镇达到省级以上卫生镇标准,40%的镇达到省级以上生态镇标准,30%的县达到生态县(市、区)标准,新建成15个园林小城镇。
    整洁行动涉及多个部门的齐抓共管:卫生部门负责农村改厕、健康教育、病媒生物预防控制、卫生创建等工作;财政部门负责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专项资金的落实和监管;建设、城管部门负责城乡环境卫生基础设施建设和管理,提高城乡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和污水处理率;水利部门负责实施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开展河塘疏浚整治工作;环保部门负责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示范村建设、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示范和创建生态县(市、区)、镇工作;工商部门负责农贸市场的日常监管,督促市场主办方履行市场管理的第一责任;商务部门负责农贸市场的规划、建设、升级改造;农业部门负责农村户用沼气“一池三改”、规模养殖场大中型沼气工程和农业生态净化处理设施建设,提高人畜粪便和农村生活污水无害化处理率、资源化利用率;铁路、交通等部门负责铁路、内河航道沿线和国、省、县道的环境卫生及绿化美化工作等。
    我市的“全市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已于2010914日举行了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联合推进活动和行动启动仪式,目前,已经进入了中期督导阶段。
 
(监督五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