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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所成功举办第一期医疗机构卫生法律法规培训班

来源:徐州市卫生监督所发布时间:2009-07-27浏览量:

       为进一步规范全市医疗机构执业行为,维护医疗服务市场秩序,提高医疗服务质量,保障医疗安全,按照《市卫生局关于举办全市医疗机构管理法律法规培训班的通知》(徐卫法监[2009]26号)精神要求,市卫生监督所统筹安排,于7月24日在沛县举办了第一期医疗机构卫生法律法规培训班。沛县各医疗单位分管负责人包括各卫生院(医院)分管负责人、个体诊所近600人参加了培训。市卫生局医政处张魁处长、市医学会赵亮主任出席开班仪式并作了重要讲话。
    张魁处长指出,医疗活动是人命关天的大事,它直接关系到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影响到社会的和谐与稳定。广大医务人员要从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高度出发,充分认识依法执业的重要性,自觉规范医疗服务行为,切实维护群众的健康权益。他要求各单位迅速行动起来,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积极开展自查自纠,对存在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
    在筹备本次培训班前,我们已对部分医疗机构对培训的需求作了初步了解,有针对性地就医疗机构依法监管、依法执业、存在的突出问题以及医疗废物处理等方面,结合典型案例讲解了医疗卫生有关法律、法规,阐述了医疗机构及其从业人员在执业活动中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和义务。培训班上,理论和案例相结合的课件、深入浅出的讲解、课中穿插的提问解答等教学形式,活跃了课堂气氛,加深了学员对培训内容的理解。在培训班结束后,学员们普遍反映,本次培训班为医疗机构相关人员进一步了解和掌握卫生法律法规提供了有效的平台,对于提高医疗机构的依法执业意识、规范执业行为具有积极的推动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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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稿:监督四处   周丽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