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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州市卫生监督所举办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培训班

来源:徐州市卫生监督所发布时间:2007-11-12浏览量: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已于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通过,并于2007111实施。为学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徐州市卫生监督所于20071189日在市人才宾馆举办了为期两天的培训。各县(市)、区卫生监督所分管所长及部分卫生监督员等共计164人参加了培训。学习班由市卫生监督所许继民副所长主持,市卫生局应急办胡传峰主任介绍了全市卫生应急工作进展情况,并对当前学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及下一步应急工作作了部署。市卫生局法监处副处长胡良玉对《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的立法特点、背景、意义、地位、原则、内容、法律责任等进行了详细讲述。市卫生局应急办张洪永副主任着重对《公共卫生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的相关内容作了详尽的讲解。市卫生监督所副主医师曹俐详细介绍了《食物中毒防治》的相关知识,并以我市发生的食物中毒案例,分析了我市食物中毒发生的规律、特点以及预防食物中毒的对策。最后,市卫生监督所对全体学员的学习情况进行了考核。

通过这次培训,使我市卫生监督员及时了解了最新的法律法规,对提高其在日常工作中积极应对卫生突发事件的能力及执法水平起到了很好的促进作用。(供稿:应急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