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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卫生监督所开展《江苏省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条例》宣贯工作

来源:本站发布时间:2024-12-30浏览量:

    《江苏省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条例》将于2025年1月1日起施行。自《条例》出台以来,徐州市卫生监督所多措并举,积极加强《条例》宣传贯彻工作,确保将《条例》要求落到实处,保障市民用水安全。

   《条例》出台后,徐州卫监第一时间在徐州卫生监督网、徐州卫生监督微信公众号和媒体平台发布《条例》详细内容,并将《条例》中的创新创优点进行一一解读。同时,市卫监印制《江苏省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条例》和《徐州市现制现售饮用水管理办法》单行本3000余份,分发至各地卫生监督机构和生活饮用水相关经营单位,要求逐条、逐句理解掌握条例内容。       

在生活饮用水相关单位监督检查中,卫生监督员结合日常监督要点,向经营者详细说明《条例》相关内容。特别是对现制现售饮用水机经营者不得擅自改变机器水处理单元和部件、加压泵站供水和分质供水按照集中式供水进行管理等新要求进行详细解说,以便经营单位更好地遵守《条例》内容,依法依规经营。

近期,我市现制现售饮用水经营单位徐州华鑫净水科技有限公司法人刘金水作为全省唯一优秀企业代表参加省《条例》贯彻实施座谈会并在会上发言。他依据《条例》相关内容,重点围绕“行业规范化标准化实施”“现制现售饮用水企业准入标准设定”和“现制现售饮用水科学化、智能化管理”等三方面开展经验介绍,为全省水企如何贯彻《条例》提供徐州样板。

下一步,我市将以《条例》正式施行为契机,联合供水主管部门对全市集中式供水单位、二次供水单位、供管水人员、现制现售饮用水经营者开展《条例》专题宣讲培训会,确保将《条例》要求落实到位。

公共卫生监督科 李孟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