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卫生监督所完成年度传染病防治随机监督抽查工作
来源:本站发布时间:2024-12-11浏览量:
为加强我市医疗机构传染病防治卫生管理,保障人民群众健康权益,根据《关于印发2024年国家随机监督抽查计划的通知》(国疾控综监督二函〔2024〕83号)文件要求,5月至11月,徐州市卫生监督所全面开展了医疗机构传染病防治随机抽查工作。
本年度承担传染病防治随机抽查任务共计165家,其中国家任务13家,省级任务152家,任务涵盖全市各县(市)、区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包括诊所、卫生室、卫生服务站、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以及医学实验室等。
医疗机构传染病防治监督检查时,卫生监督员根据医疗机构的、类别和科室设置情况,通过查阅规章制度、组织文件、消毒记录、人员培训考核、医疗废物转运联单等台账资料,以及现场实地检查方式,对医疗机构预防接种管理情况、传染病疫情报告情况、传染病疫情控制情况、消毒隔离措施落实情况、医疗废物处置、二级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以及血液透析治疗室、内镜诊疗室、口腔科、消毒供应(室)中心、注射室(治疗室)、手术室、新生儿室、输液室、采血室等重点科室进行重点检查。监督员现场填报双随机监督检查内容,系统根据检查内容自动标化医疗机构得分,评出优秀、合格和重点监督单位。
目前,本年度医疗机构传染病防治随机抽查工作已全部完成,国家任务中评出优秀7家、合格6家、重点监督0家,省级任务中评出优秀28家、合格110家、重点监督3家、经营关闭11家。检查中大部分医疗机构能够按照法律法规要求进行传染病防治卫生管理,但少部分医疗机构依然有不足之处,尤其是部分小型的诊所和社区卫生服务站,存在医疗废物暂时贮存设施设备不规范、消毒记录不完善、使用消毒剂未索证等问题,对于发现的问题,卫生监督员当场下达卫生监督意见书,责令立即改正;针对问题严重的医疗机构进行立案处罚,并及时开展“回头看”,确保医疗机构整改到位。
下一步,市卫生监督所将进一步加大医疗机构传染病防治监督检查力度,监督检查与规范指导并重,处罚与教育相结合,进一步规范我市医疗机构尤其是诊所、社区卫生服务站等小型医疗机构的传染病防治管理工作,提升传染病防治管理水平,全力维护人民群众健康权益。
传染病监督科 刘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