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汛期饮用水监督 保障市民饮水安全
来源:本站发布时间:2024-09-14浏览量:
监督抽检对象 本次专项行动覆盖全市范围内的集中式供水单位。各地卫生监督部门对辖区内集中式供水单位进行监督检查;市卫生监督所对丰县汉之源水务有限公司和沛县兴蓉水务发展有限公司(第二水厂)进行监督抽检。 现场监督检查 主要对水源选择、卫生防护、饮用水生产卫生要求、涉水产品索证、水污染事件报告处理、水质检测和从业人员卫生要求等进行检查;同时,卫生监督员结合汛期原水水质变化特点,重点检查集中式供水单位是否根据原水变化及时调整活性炭、消毒剂等的投加量,供水单位供水设备运行、消毒设施运转等是否正常,是否建立汛期饮用水安全应急处置预案和24小时值班巡查制度,是否配备有相应的防汛物资并落实相应的人员、队伍、技术和物资准备等。 通过检查发现各集中式供水单位均能较好地落实各项卫生要求,有相应的应急处置预案并安排24小时人员巡查。卫生监督员根据汛期供水需要,要求集中式供水单位增加汛期出厂水检测频次,加强值班值守和突发应急准备,并根据水源和水质检测情况,及时调整工艺流程,加强出厂水质质量控制,确保供水净化消毒到位。 水样抽检 市卫生监督所联合市疾控中心对2家集中式供水单位的4个点位进行抽检。每个点位采集出厂水和末梢水各一份,出厂水采样点位于水处理完成后进入输送管道前的取水口处;末梢水采样点选取供水范围内管网延伸最远的镇村。主要对2份出厂水进行水质常规指标和消毒副产物检测,对2份末梢水进行全分析(不含“ 两虫”)检测。水质检测结果将于9月下旬公示。 徐州卫监温馨提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