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发布

当前位置:网站首页 > 微发布 > 微发布

加强汛期饮用水监督 保障市民饮水安全

来源:本站发布时间:2024-09-14浏览量:

入秋以来,我市降雨量骤增。为进一步加强集中式供水单位卫生管理,预防介水传染病和突发水污染事件的发生,确保水质符合卫生标准要求,自8月下旬,我市开展汛期集中式供水单位水质监督抽检专项行动。

监督抽检对象

本次专项行动覆盖全市范围内的集中式供水单位。各地卫生监督部门对辖区内集中式供水单位进行监督检查;市卫生监督所对丰县汉之源水务有限公司和沛县兴蓉水务发展有限公司(第二水厂)进行监督抽检。

微信图片_20240914105225.jpg

现场监督检查

微信图片_20240914105353.jpg

主要对水源选择、卫生防护、饮用水生产卫生要求、涉水产品索证、水污染事件报告处理、水质检测和从业人员卫生要求等进行检查;同时,卫生监督员结合汛期原水水质变化特点,重点检查集中式供水单位是否根据原水变化及时调整活性炭、消毒剂等的投加量,供水单位供水设备运行、消毒设施运转等是否正常,是否建立汛期饮用水安全应急处置预案和24小时值班巡查制度,是否配备有相应的防汛物资并落实相应的人员、队伍、技术和物资准备等。

微信图片_20240914105221.jpg

通过检查发现各集中式供水单位均能较好地落实各项卫生要求,有相应的应急处置预案并安排24小时人员巡查。卫生监督员根据汛期供水需要,要求集中式供水单位增加汛期出厂水检测频次,加强值班值守和突发应急准备,并根据水源和水质检测情况,及时调整工艺流程,加强出厂水质质量控制,确保供水净化消毒到位。


水样抽检

市卫生监督所联合市疾控中心对2家集中式供水单位的4个点位进行抽检。每个点位采集出厂水和末梢水各一份,出厂水采样点位于水处理完成后进入输送管道前的取水口处;末梢水采样点选取供水范围内管网延伸最远的镇村。主要对2份出厂水进行水质常规指标和消毒副产物检测,对2份末梢水进行全分析(不含“ 两虫”)检测。水质检测结果将于9月下旬公示。

微信图片_20240914105356.jpg


下一步,我市各级卫生监督机构将继续加强集中式供水单位水质监督抽检工作,对于水样不合格的供水单位督促其及时整改,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查处,确保市民饮水健康安全。

图片

徐州卫监温馨提示




一、生活饮用水要满足哪些卫生要求?
生活饮用水水质应达到国家《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要求。
1.生活饮用水中不应含有病原微生物;
2.生活饮用水中化学物质不应危害人体健康;
3.生活饮用水中放射性物质不应危害人体健康;
4.生活饮用水的感官性状良好;
5.生活饮用水应经消毒处理。
二、自来水为什么有氯味?
自来水在生产过程中要进行消毒处理,用液氯、次氯酸钠、次氯酸钙消毒是常见的消毒方法。为保持自来水消毒效果和避免在管网输送到用户过程中有微生物的污染,末梢水中余氯的含量必须要在0.05mg/L以上,所以自来水会带有氯味。自来水加热后,余氯可以完全挥发,所以不会对健康产生影响。
三、健康饮水提示
1.不喝生水,尽量喝烧开的水、瓶装水、净化设备现场制备或桶装水;
2.不喝来源不明或被污染的水,不用来源不明或被污染的水漱口、洗菜等;
3.自觉保护生活饮用水水源及其周围环境,避免水源污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