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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打击非法行医检查组对我市“飓风三号”行动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

来源:徐州市卫生监督所发布时间:2006-10-09浏览量:

92728日,由省卫生厅、省卫生监督所及省人民医院与东南大学医院组成的打击非法行医专项检查组对我市“飓风三号”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了检查指导。检查组采取听汇报、查看资料、现场检查等方式对我市“飓风三号”开展医疗美容整治工作情况进行了详细的检查指导。

我市自开展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一年来做了大量的卓有成效的工作,严厉打击了各种非法行医活动,先后集中组织开展了“飓风一号”、“飓风二号”、“飓风三号”等系列专项行动,在各部门的通力配合下,市、县(市、区)卫生监督部门积极行动、上下联动,形成了强大的合力,对各种非法行医活动施以重拳,震慑了违法者,医疗市场秩序得到了良好净化。在为期一个月的“飓风三号”行动中,我市以打击非法开展医疗美容为主线,对全市的医疗美容服务市场进行了拉网式专项执法检查,先后对5家医疗美容机构及生活美容机构违法行为予以了查处。

检查组在对我市徐州中心医院、徐医附院、徐州心源整形美容专科医院、云龙区特别特美容院等四家单位进行了实地检查中,重点检查了医疗机构依法规范开展医疗美容活动中的机构资质、人员资质、消毒管理及医疗废物管理等情况,同时,对生活美容机构非法开展医疗美容活动、化妆品索证等情况进行认真细致地检查。

省打击非法行医检查组对我市“飓风三号”工作给予了的表扬,肯定我市在“飓风三号”工作中能重视社会的投诉、从严从快查处违法行为,并认真加强医疗美容行业的监督与指导,提高医疗、生活美容机构行业自律。同时,对我市卫生部门及医疗美容机构下一步工作提出了要求:一要按照《医疗美容服务管理办法》、卫生部《美容医疗机构、医疗美容科(室)基本标准(试行)》以及省卫生厅关于医疗美容医院及科室的规定要求,加强医疗美容主诊医师的培养和配备的监督管理,卫生部门要在规定的时间内,对医疗美容机构达不到人员、设备、设施等配备和配置的要及时给予注销;二要完善消毒管理等各项规章制度;三要继续加强打击非法医疗美容行为的力度,切实保障消费者的健康;四要强化医疗美容行业的依法管理,加强监督与指导的有机结合,较好推进行业的自律性和自觉性。(监督四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