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行为与人民生命健康安全息息相关。然而,部分医疗机构不具备基本的医疗资质和条件、超范围开展诊疗行为,医护人员没有取得相应执业资质擅自开展医疗行为,严重违反了国家卫生法律,给人们的健康埋下重大的隐患。
为进一步规范医疗机构依法执业,保障群众就医安全, 按照江苏省卫生健康委员会、江苏省中医院管理局《关于在全省医疗机构开展违法违规行为排查整治的通知》(苏卫医政﹝2019﹞15号)要求,2019年2月以来,徐州市卫生监督所成立了6个检查组,组织开展了相关专项整治活动。对辖区内135家医疗机构进行了全覆盖检查。
认真组织,加强培训
市卫生监督所召开工作会议和监督员培训会议,抽调相关处室专业人员,学习文件精神,明确监督职责,按照时间节点和检查覆盖率等文件要求,统一部署,安排检查时间、检查人员、检查内容和检查路线。在明确分工、明确任务、明确责任的基础上,确保排查整治工作不留遗漏、不走过场,有序开展。
重点检查
此次专项整治重点排查:是否存在出租承包科室、出租承包房屋开展诊疗活动等行为,是否存在超范围开展诊疗活动,是否存在聘用非卫生技术人员行为,是否存在违规开展禁止临床应用的医疗技术,是否存在未经备案开展限制临床应用的医疗技术行为,是否存在违规开展明确按临床研究管理的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等情况。
检查发现:大部分医疗机构均能依法执业、依法管理。
但是!
在检查中也发现一些问题:
一是个别医疗机构存在聘用非卫生技术人员开展诊疗活动的行为。
二是个别医疗机构存在未经备案开展限制临床应用医疗技术的行为。
针对检查情况,对存在违法行为的单位,监督员已责令其限期改正,并将进行立案查处。
强化监管职责,落实整改要求
依法执业是医疗机构的基本准则,既需要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的自觉遵守,也离不开卫生健康部门的督查和指导。在今后的工作中,市卫生监督所将不断深入开展医疗机构依法执业检查,组织 "回头看",着力长效监管机制建设。对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严肃查处,为人民群众的健康安全保驾护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