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卫监发布《医疗机构放射卫生监督执法规范指引(试行)》
来源:本站发布时间:2024-03-07浏览量:
为适应新形势下放射卫生监督工作的需要,更好指导全市各地开展放射卫生监督执法工作,提高卫生监督队伍整体业务水平和执法能力,徐州卫监于2023年6月启动《医疗机构放射卫生监督执法规范指引(试行)》编制工作,经过前期调研论证、中期专家评议、后期修改完善,目前已经正式发布。
“指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放射诊疗管理规定》《放射工作人员职业健康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现行有效的职业和放射卫生标准和国家、省有关放射卫生监督管理文件,借鉴外省市的经验和做法,适用于各级卫生监督机构对医疗机构放射性职业病危害控制、放射卫生技术服务、放射性职业健康检查等机构的卫生监督管理。
指引内容共分为五个章节和附则部分,包含医疗机构放射卫生监督执法的法律依据、工作要求、检查内容、检查方法、结果判定、自由裁量和违法行为处理。
第一章放射卫生监督概述。主要包含术语与定义和检查依据两个部分。文中对放射卫生监督的概念进行了界定,对涉及放射卫生监督的专业术语进行了定义说明,同时系统梳理了放射卫生监督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及文件和标准、规范。第二章医疗机构的放射卫生监督及第三章放射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的卫生监督均包含监督内容与要求、行政处罚两个部分。该部分主要从监督程序的角度梳理执法人员在对医疗机构或放射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进行放射卫生监督的工作流程和注意事项;并从检查方法、结果判定、违法行为处理三个方面对放射卫生监督内容和要求进行具体说明。第四章规范用语。主要对148个常见的医疗机构放射卫生违法行为和相应监督意见的书面描述进行了统一和规范,对基层放射卫生监督执法工作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第五章放射卫生监督执法文书书写样式。主要从建设项目、放射诊疗工作许可、超出批准范围从事放射诊疗工作、职业健康检查及个人剂量检测等方面制作了询问笔录、现场笔录、卫生意见书文书样式。附则部分整理了21个常见放射卫生行政处罚案由,并对处罚适用法律条款及处罚内容进行了详细说明。《医疗机构放射卫生监督执法规范指引(试行)》对提升基层放射卫生执法能力具有很强的针对性、操作性。《指引》的出台将为基层放射卫生执法工作提供规范和指导,在保障放射诊疗工作人员、患者和公众的健康权益方面发挥积极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