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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创建国家卫生城市调研考核组来我市调研考核创建工作

来源:徐州市卫生监督所发布时间:2006-07-04浏览量:

根据市爱卫会的申请,省爱卫会组织省建设、环保、卫生等部门的专家,于2006628-30日对我市的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进行了省级调研考核。在调研考核过程中,调研考核组通过听取徐州市创卫工作情况介绍、现场随机检查、查阅资料及走访群众等方式,重点检查了《国家卫生城市标准》中的十个方面。特别是针对省爱卫办调研组在前一阶段组织的省级暗访调研中所发现问题的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进行了检查。

2006629630上午,卫生监督调研组依照《国家卫生城市标准》,对我市云龙区、鼓楼区、泉山区、九里区等四区范围涉及的公共场所、饮用水及食品生产经营等进行了检查。综合多方面的情况,调研组一行认为我市自2004年底开展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以来,市委市政府对公共场所、饮用水卫生和食品卫生创卫工作高度重视,成效显著,公共场所、饮用水卫生各项工作得到了较好的落实,食品卫生监督情况总体有了一定的提高。

在公共场所和饮用水方面,我市严格贯彻执行《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徐州市<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办法》、《徐州市城市二次供水管理办法》及相关卫生标准,对各类公共场所、饮用水卫生监督工作指导规范,各监督、监测资料齐全。制定和完善了一批公共场所和二次供水卫生规章、制度,措施得到了落实,公共场所、饮用水水卫生安全得到了保障。能紧密结合实际,对照《国家卫生城市标准》,在公共场所创建过程中,以“五小”行业专项整顿为抓手,全市公共场所卫生工作得到全面的推动。

对自来水厂和二次供水管理方面,市政府制定了《徐州市城市二次供水管理办法》、《关于加强蓄水池和楼顶储水箱二次供水管理的通知》等规章、制度,较好落实了各项卫生标准,并开展对水厂水质、二次供水管网等设施规范化建设和监督监测工作。

在食品卫生管理方面,我市严格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及《徐州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办法》、《关于加强市区道路、农贸市场、小吃夜市和摊点管理的通知》、《市政府关于对市区小餐饮业进行集中整治的意见》等法律、规章、规范性文件,能将食品卫生纳入政府的中长期工作目标中,落实了食品安全责任制,完善了食品安全监督体系,并较有成效地开展了食品专项整治工作。同时,制定和健全了一批食品卫生规章、制度,落实了食品安全责任追究制度,0405年食品卫生监督监测显示,全市未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较好保障了群众的食品安全。

在小餐饮业整治方面,我市制定了一系列的小餐饮业专项整治的规范性文件,有序、持续开展了多次小餐饮业集中整治工作,通过卫生、市容、工商、环保等多部门的合作,小餐饮业经营行为得到了较好规范,整体卫生水平得到了提高。

从整体情况来看,卫生监督部门对公共场所的卫生,监督监管能够做到有计划,被检查的单位,都能有效地出示从业人员健康证明及单位有效的卫生许可证件等,单位对“五病”人员调离工作都能够落实,卫生制度相对比较健全;公共场所物品也能够做到及时更换、清洗、消毒,消毒设施基本到位;操作间布局、流程基本符合场所卫生规范,从业人员基本掌握卫生知识;规模理发店化妆品索证较好;食品方面,各类食品生产经营单位都能提供有效规范的卫生许可证,从业人员持证上岗,并按照核定的经营范围守法经营;有一定规模的门店,在卫生监督部门的指导下,根据自己的实际,制定相应的卫生管理制度,有专门的卫生管理人员,且制度实施得比较好;从业人员的卫生状况良好;各类生产经营场所,布局基本合理,较前有很大的改观,卫生状况良好;消毒等各项措施落实到位;卫生规范和食品卫生量化分级管理工作也得到了很好的落实。从整个的检查情况来看,调研组对我市的公共场所卫生质量和食品卫生管理还是感到满意的。

在检查中,调研组也发现一些问题,比如部分单位从业人员卫生意识不强,市区存在较多的占道、游动、无证照的食品摊贩等。对于这些存在的问题,调研组希望我市能进一步坚定信心,坚持不懈,对照有关标准,举一反三,加大工作力度,不断完善长效管理机制,全面落实各项工作措施,努力提高创卫工作整体水平,高质量地达标,早日创建成国家卫生城市。(供稿: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