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邳州市开展《江苏省卫生健康领域初次或者轻微违法行为不行政罚指导意见》学习培训

来源:本站发布时间:2024-02-27浏览量:

  为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合法、准确适用卫生健康领域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和轻微违法行为不予处罚事项,提高依法行政执法水平,持续优化营商环境,近日,邳州市卫生监督所开展了《江苏省卫生健康领域初次或者轻微违法行为不予行政处罚》的学习培训活动。此次培训旨在提高卫生监督执法人员的法律意识和执法水平,更好地维护人民群众的健康权益。

  在会议上,邳州市卫健委党委委员,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主任徐海龙同志发表了重要讲话。他指出,卫生监督工作是保障人民群众健康的重要手段,也是卫生健康领域的一项基础性工作。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和人民群众对健康需求的不断提高,卫生监督工作也面临着新的挑战和任务。因此,我们必须加强卫生监督执法人员的法律意识和执法水平,做到依法行政、公正执法。

  他强调,对于初次或者轻微的违法行为,不予行政处罚是法律法规所规定的原则之一。这既是为了维护市场经济的正常运行,也是为了减少不必要的行政干预,促进经济健康发展。但是,我们也必须认识到,对于违法行为,我们必须要采取相应的措施,不能姑息迁就。因此,我们要加强执法力度,严格执法程序,做到既不放纵违法行为,又不损害市场经济的正常运行。

  他还指出,此次培训的意义不仅在于提高执法人员的法律意识和执法水平,更在于增强大家的法治观念和法律意识。我们要通过学习培训,深入了解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和要求,做到知法守法、依法行政。同时,我们还要加强与其他部门的合作与沟通,形成合力,共同维护人民群众的健康权益。

最后,他强调了邳州市卫生监督所的工作方向和目标。他表示,我们要以更高的标准、更严的要求、更实的举措,加强卫生监督执法工作,做到及时发现、及时处理违法行为,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健康权益。同时,我们还要加强与其他部门的合作与沟通,形成合力,共同推进卫生健康事业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