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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国家卫健委宣布失效第五批文件:90项文件涉及职业病申报、诊断、分类、机构管理等

来源:本站发布时间:2024-01-31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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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主要内容与现行法律法规的规定和精神不一致的,或者明显不适应现实需要的,或者已有新规定、不需要继续执行的第五批委文件宣布失效"


16

卫法监发

2002137号

卫生部关于对《职业病诊断与鉴定管理办法》实施中有关问题的批复

17

卫法监发

2002173号

卫生部关于职业病诊断与鉴定有关问题的批复

18

卫法监发

2002201号

卫生部关于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有关问题的批复

23

卫法监发

200444号

卫生部关于对卫生监督职能调整有关问题的批复

24

卫法监发

200473号

卫生部关于职业病诊断标准有关问题的批复

33

卫法监函

〔2004〕13号

卫生部关于《职业病危害因素分类目录》中“行业举例”问题的批复


43

卫政法发

〔2007〕97号

卫生部关于修订《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分类管理办法》第四条规定的通知

62

安监总煤调〔2012〕76号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 国家煤矿安监局关于进一步加强煤矿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和煤矿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管理工作的通知

63

安监总安健〔2012〕88号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资质认可条件评审项目标准及认可工作程序的通知

64

安监总厅安健〔2013〕112号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印发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丙级资质认可条件及技术评审项目和标准的通知

88

国卫办法制函〔2014〕1140号

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关于《水泥厂卫生防护距离标准》中“产生有害因素部门”有关问题解释的复函

更多见下表

宣布失效的第五批委文件目录

序号

文号

标题

1

卫法监发

〔1998〕第9号

关于宾馆、旅店使用化妆品有关问题的批复

2

卫法监发

〔1998〕第12号

关于对数种违法行为实施行政处罚问题的批复

3

卫法监发

〔1998〕第15号

关于《医疗机构管理条例》执行中有关问题的批复

4

卫医发

〔2000〕268号

卫生部关于实行原料血浆采集报告制度的通知

5

卫法监发

〔2000〕466号

卫生部关于瓜子中掺加矿物油违法行为适用法律问题的批复

6

卫法监发

〔2001〕256号

卫生部关于甲醛、吊白块检验判定标准问题的补充通知

7

卫法监发

〔2001〕262号

卫生部关于月饼馅料使用问题的批复

8

卫法监发

〔2001〕292号

卫生部关于对无口岸食品卫生检验证明的进口食品原料用于生产经营活动处理意见的批复

9

卫法监发

〔2001〕302号

卫生部关于《消毒管理办法》规定的医疗用品定义范围的通知

10

卫法监发

〔2001〕359号

卫生部关于对无配置证的伽玛刀不予许可的批复

11

卫办科教发〔2001〕64号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成立卫生部远程医学教育中心的通知

12

卫法监函

〔2001〕130号

卫生部关于对医疗机构超范围行医发生医疗纠纷处理意见的批复

13

卫法监发

〔2002〕78号

卫生部关于切实加强流通领域食品卫生安全监督执法工作的批复

14

卫法监发

〔2002〕85号

卫生部关于放射监督管理工作有关问题的批复

15

卫法监发

〔2002〕119号

卫生部关于X射线诊断机等医用诊断设备不属于计量器具的批复

16

卫法监发

2002137号

卫生部关于对《职业病诊断与鉴定管理办法》实施中有关问题的批复

17

卫法监发

2002173号

卫生部关于职业病诊断与鉴定有关问题的批复

18

卫法监发

2002201号

卫生部关于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有关问题的批复

19

卫法监发

〔2002〕218号

卫生部关于不得以熊胆等野生动植物为原料生产健康相关产品的批复

20

卫法监发

〔2002〕226号

卫生部关于放射性豁免限值如何界定的批复

21

卫法监发

〔2002〕280号

卫生部关于特殊用途化妆品有关问题的批复

22

卫法监发

〔2003〕139号

卫生部关于保健食品良好生产规范审查方法和评价准则有关问题的批复

23

卫法监发

200444号

卫生部关于对卫生监督职能调整有关问题的批复

24

卫法监发

200473号

卫生部关于职业病诊断标准有关问题的批复

25

卫政法发

〔2004〕112号

卫生部关于对《乡村医生从业管理条例》实施中有关问题的批复

26

卫政法发

〔2004〕178号

卫生部关于取得医师资格但未经执业注册的人员开展医师执业活动有关问题的批复

27

卫政法发

〔2004〕214号

卫生部关于卫生行政部门查处非法经营预防用生物制品行为适用法律问题的批复

28

卫政法发

〔2004〕224号

卫生部关于对非法采供血液和单采血浆非法行医专项整治工作中有关法律适用问题的批复

29

卫政法发

〔2004〕231号

卫生部关于暂不宜将健身场所列入卫生许可范围的批复

30

卫规财发

〔2004〕249号

卫生部关于部属(管)单位委托社会审计业务工作管理的通知

31

卫政法发

〔2004〕268号

卫生部关于暂不将足浴、保健按摩、网吧等场所列入卫生许可范围的批复

32

卫政法发

〔2004〕302号

卫生部关于碘盐卫生行政许可项目的批复

33

卫法监函

〔2004〕13号

卫生部关于《职业病危害因素分类目录》中“行业举例”问题的批复

34

卫政法发

〔2005〕28号

卫生部关于医疗机构不配合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所应承担的责任的批复

35

卫政法发

〔2005〕256号

卫生部关于医疗广告审批有关问题的批复

36

卫政法发

〔2005〕299号

卫生部关于预防接种异常反应鉴定有关问题的批复

37

卫政法发

〔2005〕326号

卫生部关于非营利性医疗机构出租医疗场所有关问题的批复

38

卫政法发

〔2005〕357号

卫生部关于医学生毕业后暂未取得医师资格从事诊疗活动有关问题的批复

39

卫政法发

〔2005〕428号

卫生部关于取得医师执业证书的医师在家中擅自诊疗病人造成死亡适用法律有关问题的批复

40

卫政法发

〔2006〕68号

卫生部关于修改《卫生行政处罚程序》第二十九条的通知

41

卫政法发

〔2006〕75号

卫生部关于艾滋病病毒感染者从事食品生产经营工作的批复

42

卫政法发

〔2006〕237号

卫生部关于实施吊销《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有关问题的批复

43

卫政法发

〔2007〕97号

卫生部关于修订《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分类管理办法》第四条规定的通知

44

卫政法发

〔2007〕135号

卫生部关于卫生行政部门是否有权直接判定医疗事故的批复

45

卫法监食便函〔2003〕127号

卫生部法监司关于育发化妆品监管有关问题的通知

46

卫办国际发〔2008〕78号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卫生部业务主管境外基金会代表机构管理规定》的通知

47

卫医政发

〔2009〕18号

卫生部关于印发《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办法》的通知

48

卫规财发

〔2009〕39号

卫生部关于加强和规范建设工程项目全过程审计的通知

49

卫办发

〔2009〕125号

卫生部关于印发《卫生系统电子认证服务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50

卫政法函

〔2009〕2号

卫生部关于医学会不具备行政诉讼主体资格的批复

51

卫政法函

〔2009〕54号

卫生部关于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有关问题的批复

52

卫妇社发

〔2010〕42号

卫生部关于印发《全国健康教育专业机构工作规范》的通知

53

卫规财发

〔2010〕89号

卫生部关于进一步加强经济合同管理工作的通知

54

卫办综发

〔2010〕74号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卫生系统电子认证服务体系建设工作的通知

55

卫办科教函〔2010〕513号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免费培养工作的通知

56

卫医管发

〔2011〕4号

卫生部关于印发《医疗质量安全事件报告暂行规定》的通知

57

卫办妇社发〔2011〕116号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健康教育专业机构绩效考核办法(试行)》的通知

58

卫医管发

〔2012〕2号

卫生部关于印发《二级综合医院评审标准(2012年版)》的通知

59

卫办规财发〔2012〕22号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建立内部审计工作信息报告与通报制度的通知

60

卫办医管发〔2012〕57号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二级综合医院评审标准(2012年版)实施细则》的通知

61

卫办规财函〔2013〕199号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医疗机构主要负责人任期经济责任内部审计要点》的通知

62

安监总煤调〔2012〕76号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 国家煤矿安监局关于进一步加强煤矿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和煤矿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管理工作的通知

63

安监总安健〔2012〕88号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资质认可条件评审项目标准及认可工作程序的通知

64

安监总厅安健〔2013〕112号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印发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丙级资质认可条件及技术评审项目和标准的通知

65

安监总厅安健〔2017〕44号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审改办等九部门《关于取消25项中央指定地方实施行政审批中介服务等事项的通知》的通知

66

计生厅(函)〔1997〕126号

国家计生委办公厅关于对《关于加强“三非”外国人综合治理工作的通知》征求意见函的复函

67

国计生委

〔1998〕111号

国家计生委关于内地居民涉港生育问题的规定和关于中国内地居民涉外生育问题的规定

68

计生厅

〔1998〕58号

国家计生委办公厅关于认真做好下岗职工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的通知

69

国计生发

〔2002〕34号

国家计生委关于出国留学人员生育问题的规定

70

国计生发

〔2002〕64号

国家计生委关于认真宣传贯彻《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的意见

71

国人口发

〔2003〕61号

国家人口计生委 中央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 公安部 民政部 财政部 劳动社会保障部 建设部 卫生部 国家工商总局关于进一步做好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的意见

72

计生厅函

〔2003〕32号

国家计生委办公厅关于对青岛市计生委就向国外送养子女有关问题的请示的批复

73

计生厅函

〔2003〕43号

国家计生委办公厅关于对大连市计生委《关于出国留学人员、华侨身份界定及相关问题的请示》的批复

74

国人口发

〔2004〕24号

国家人口计生委关于贯彻实施行政许可法的意见

75

国人口发

〔2006〕3号

国家人口计生委关于学习贯彻人口和计划生育群众工作纪律和检查考评工作纪律的通知

76

国人口发

〔2006〕117号

国家人口计生委 财政部关于印发《西部地区计划生育少生快富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

77

国人口发

〔2006〕121号

国家人口计生委关于明确少生快富工程实施范围及目标人群基本条件的通知

78

国人口发

〔2007〕8号

国家人口计生委关于切实加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的意见

79

国人口发

〔2007〕83号

中组部 人口计生委等11部门关于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

80

国人口发

〔2007〕114号

国家人口计生委关于促进形成全国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一盘棋”格局的意见

81

国人口函

〔2007〕213号

国家人口计生委对浙江省人口计生委关于要求明确若干涉侨生育政策请示的复函

82

国人口发

〔2009〕103号

关于涉侨计划生育政策的若干意见

83

国卫财务发〔2014〕3号

国家卫生计生委关于印发委直属和联系单位主要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规定的通知

84

国卫法制函〔2014〕246号

国家卫生计生委关于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相关政策是否可作为医疗事故争议定性定责依据问题的批复

85

国卫法制函〔2014〕363号

国家卫生计生委关于《消毒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有效性问题的批复

86

国卫办财务发〔2014〕62号

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关于印发国家卫生计生委经济责任审计联席会议工作规则的通知

87

国卫办流管函〔2014〕412号

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关于印发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电子化改革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

88

国卫办法制函〔2014〕1140号

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关于《水泥厂卫生防护距离标准》中“产生有害因素部门”有关问题解释的复函

89

国卫办流管函〔2015〕259号

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关于印发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电子化改革工作方案的通知

90

国卫指导发〔2016〕1号

国家卫生计生委关于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实施全面两孩政策改革完善计划生育服务管理的决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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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有效维护法制统一,按照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的决策部署及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文件清理工作的要求,自2016年起,我委连续开展了4批委文件清理工作,并印发4批宣布失效委文件的决定。当前开展的为第5批委文件清理工作,经认真研究,本次决定宣布失效的文件主要集中在以下3种类型:

一、近年来,《民法典》《行政处罚法》《行政复议法》等重要法律法规相继出台或修订,卫生健康领域《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医师法》《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等法律法规也陆续公布实施,我委部门规章的立改废工作同步加强,按照法制统一的原则,此次重点清理了与现行法律法规规定不相适应的行政执法中具体问题的批复类、解释类文件。如《关于<医疗机构管理条例>执行中有关问题的批复》(卫法监发〔1998〕第15号)、《卫生部关于对卫生监督职能调整有关问题的批复》(卫法监发〔2004〕44号)等。

二、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决定》和新修订的《人口与计划生育法》,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涉及计划生育内容的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国办函〔2021〕93号)有关部署,我委全面清理了与现行有效法律法规规定不一致不衔接的生育政策类文件。如《国家计生委关于认真宣传贯彻〈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的意见》(国计生发〔2002〕64号)、《国家人口计生委财政部关于印发〈西部地区计划生育少生快富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国人口发〔2006〕117号)等。

三、根据国办关于文件清理工作的有关要求,对于明显不适应现实需要,或者已有新规定的,或者调整对象已消失、工作任务已完成,或者适用期已满等不需要继续执行的文件进行了清理。如《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二级综合医院评审标准(2012年版)实施细则〉的通知》(卫办医管发〔2012〕57号)、《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免费培养工作的通知》(卫办科教函〔2010〕513号)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