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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卫生监督所积极查处虚假宣传饮用水功效行为

来源:本站发布时间:2024-01-10浏览量:

近日,某现制现售饮用水经营单位涉嫌存在水质夸大和虚假宣传行为。在得知相关消息后,市卫生监督所积极行动,联合云龙区卫生监督所第一时间赶赴饮水机安装小区进行检查。

到达小区后,卫生监督员发现该现制现售饮用水经营单位正在开展售水宣传活动。扫描机身二维码可见卫生许可批件,并显示该设备属于直饮水,生产地为山东。同时机身上张贴有“超饱和富氢水、富硒水、弱碱矿物质活化水、小分子水”等功能性标语。在现场宣传彩页上,卫生监督员看到更为详细的水质说明,如弱碱矿物质水适合用来泡茶、药膳和煲汤,高浓度富氢水有抗氧化、中和过氧自由基、提高人体免疫力等功效。根据经营单位工作人员反映,此类型净水机为新机器,目前共安装2台,其中1台于元旦开始售水,另一台机器正在安装中。卫生监督员要求工作人员出示该台饮水机的产品标签和使用说明书,工作人员现场无法提供。

根据《徐州市现制现售饮用水管理办法》第十四条规定:经营者不得对现制现售饮用水作虚假宣传,不得明示或暗示具有医用、增进健康功能或者具有疗效作用。卫生监督员现场对该经营单位涉及夸大和虚假宣传的相关横幅、标语、展板等进行拆除,并下达《卫生监督意见书》,责令该经营单位立即停止对该直饮水的夸大、虚假宣传,并要求其3日内到卫生监督部门提供该设备的产品标签和使用说明书。此外,卫生监督机构还联合第三方检测机构对该设备水质进行实验室检验。

下一步,我市各级卫生监督机构将继续加大对现制现售饮用水卫生监管力度,严禁经营单位对水质作夸大或虚假宣传,严格保障群众饮水健康。

 

公共卫生监督科 李孟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