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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州卫监召开《医疗机构放射卫生监督执法规范指引(试行)》研讨会

来源:本站发布时间:2024-01-03浏览量:

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




     为适应新形势下放射卫生监督工作的需要,更好指导一线执法人员开展放射卫生监督执法工作,提高卫生监督队伍整体业务水平和执法能力,徐州卫监抓重点、破难点,自2023年6月正式启动《医疗机构放射卫生监督执法规范指引》编制工作,目前已形成初稿《放射卫生监督执法规范指引(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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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提高《指引》的科学性实用性和规范性,2023年12月29日,我市召开《医疗机构放射卫生监督执法规范指引(试行)》专家研讨会。研讨会由市卫生监督所放射卫生监督科科长吴刚主持,市卫生监督所所长胡良玉出本次研讨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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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咖云集




     本次会议特邀省卫生监督所四级调研员柯德兵、苏州市卫生监督所副所长陆仲寅、枣庄市卫生监督所职业卫生监督科科长荆禄伟、淮安市卫生监督所职业卫生监督科科长薄苏林、徐州市司法局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处处长刘龙等省内外相关领域的专家,我市部分县(市)区分管医疗机构放射卫生监督的业务骨干参加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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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题汇报




     会议开始,市卫生监督所放射卫生监督科副科长武旁旁对《医疗机构放射卫生监督执法规范指引(试行)》的编制工作做了系统的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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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医疗机构放射卫生监督执法规范指引(试行)》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放射诊疗管理规定》《放射工作人员职业健康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现行有效的职业和放射卫生标准和国家、省有关放射卫生监督管理文件,借鉴外省市的经验和做法编写而成,适用于各级卫生监督机构对医疗机构放射性职业病危害控制、放射卫生技术服务等机构的卫生监督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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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医疗机构放射卫生监督执法规范指引(试行)》共6部分内容,包含5个章节1个附则,内容包含放射卫生监督执法的法律依据、工作要求、检查内容、检查方法、结果判定、自由裁量和违法行为处理。《指引》全面梳理了放射卫生监督执法的主要内容、常见违法行为,并提出规范化的监督意见,为一线执法人员提供参考。



建言献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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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专家讨论及基层发言环节,与会专家充分肯定《规范指引》制定工作的重要意义,并结合工作实际,对内容的科学性、实操性、规范性等多个角度进行研讨,针对性地提出了意见和建议。基层业务骨干对《规范指引》提出了诉求和期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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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医疗机构放射卫生监督不仅关乎放射工作人员、患者或受检者及公众的健康权益,同时也关乎法治政府、健康徐州建设。下一步,徐州卫监将深入梳理和总结专家反馈的意见建议,加强与基层的沟通和联系,遵循求真务实、科学决策的原则,推动《规范指引》尽快落地见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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