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发布

当前位置:网站首页 > 微发布 > 微发布

信用监管,促进营利性医疗机构规范执业

来源:本站发布时间:2023-12-21浏览量: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和省政府关于改革完善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制度有关要求,规范医疗机构依法执业行为,构建以医疗机构自治、行业自律、政府监管、社会监督的多元化监管模式,徐州卫监开展了2022-2023年度全市直管营利性医院依法执业综合评价工作。

1702866251064.jpg



1、

完善评价程序和标准

2023年6月-7月,为确保评价过程公开透明,评价结果真实可信,徐州卫监制定评价工作细则,严格执行评审程序,确保“一把尺子量到底”。同时,召开多次指标研讨会对评价的内容和标准进行适当调整,重新修改并完善《徐州市直管营利性医院依法执业综合评定表》,保障评价指标体系客观公正、科学合理。

微信图片_20231219170220.jpg


2、

60家医疗机构全面“体检”

2023年8月-9月,抽调业务骨干成立三个工作组,根据综合评定指标集中对全市60家医院进行综合评价。评定的主要对象是正常执业满一年的市直管营利性医院(不包括体检中心、医学检验实验室、血液透析中心等)。

1702976724753.jpg

评价组从医疗机构资质管理、人员资质管理、医疗质量安全、传染病防治、放射诊疗等五个方面进行现场评价,并归集日常监督、专项监督抽检、双随机抽查、投诉举报等监管信息,进行综合管理评价,计算总分,确定最终评价结果。针对评价过程中发现的问题,现场反馈至各医院并签字确认。

3、

公示评价结果

此次参评的60家医院,共评出优秀9家、合格38家、重点监督9家、停业状态4家。
徐州市直管营利性医院依法执业综合评价结果

序号

名称

等级

1

徐州复兴眼科医院

优秀

2

徐州百汇医院

3

徐州正博口腔医院

4

徐州恒康耳鼻喉医院

5

徐州京城皮肤病医院

6

新沂东方医院

7

徐州瑞博医院

8

徐州京阜心血管医院

9

邳州视明眼科医院

10

徐州新健康老年病医院

合格

11

徐州和平妇产医院

12

徐州星晨妇儿医院

13

徐州心源美容医院

14

徐州爱尔眼科医院

15

徐州矿西眼科医院

16

徐州爱牙口腔医院

17

徐州博爱口腔医院

18

徐州澳洋华安康复医院

19

睢宁复兴眼科医院

20

邳州予康口腔医院

21

睢宁睢和骨科医院

22

徐州九如城九云康复医院

23

徐州汉城口腔医院

24

徐州医科汇美美容医院

25

徐州丰益肛泰中医院

26

徐州强华医院

27

徐州好心情医院

28

邳州东大医院

29

徐州仁济医院

30

徐州华美美容医院

31

徐州医健医院

32

徐州佑宁医院

33

徐州瑞光中医医院

34

徐州医大鼎植口腔医院

35

徐州瑞安医院

36

沛县复兴眼科医院

37

沛县海豚脑康医院

38

徐州国信康医院

39

新沂广济医院

40

新沂复兴眼耳鼻喉医院

41

徐州新华医院

42

邳州现代中医医院

43

徐州隆泰医院

44

徐州瑞康口腔医院

45

徐州南山中医院

46

徐州诚远医院

47

丰县迎康医院

48

徐州九龙妇产医院

重点监督

49

睢宁金陵医院

50

徐州协康医院

51

徐州中源康复医院

52

徐州方华时代美容医院

53

徐州康寿中医医院

54

徐州祥和医院

55

徐州怀济中医医院

56

徐州华景中医医院

57

徐州仁博康复医院

停业状态

58

徐州金源康复医院

59

睢宁东大妇产医院

60

邳州康泰康复医院


注:同一评定等级内排名不分先后

4、

分级分类监督

序号

评价等级

监管措施

1

优秀单位

加大宣传,通报表扬,减少监督频次,在培训、推优评选活动等予以政策支持

2

合格单位

加强监督,每年至少检查一次

3

重点监督单位

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和频次,每年至少检查次,对符合暂缓校验条件的,将评价结果通报至其发证机关予以暂缓校验,暂缓校验期满后仍不能达到要求的,依法注销其《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对发现存在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予以从重处罚。


徐州卫监将根据评价结果,在日常管理措施实施分级分类监管,通过落实守信激励、失信惩戒机制,切实发挥综合评价警示激励的积极作用,进一步优化监管资源配置,提升监管效能。



医疗机构依法执业综合评价工作是完善医疗服务多元化监管制度,强化医疗机构主体责任的重要举措,评价周期为每两年一次。下一步,徐州卫监将按照全程监管、量化评价、分级管理、动态监督的原则,进一步拓展医疗机构依法执业综合评价工作的深度和广度,加强对营利性医疗机构的监督管理,提高医疗服务监管水平和效能,促进我市社会办医持续健康规范发展,维护人民群众健康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