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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卫生监督所开展“护卫健康·蓝盾二号”暨医疗机构污水处理专项执法行动

来源:本站发布时间:2023-11-09浏览量:

为进一步规范医疗机构污水处理,加强我市医疗机构污水处理监管工作,根据《关于印发护卫健康·蓝盾二号暨医疗机构污水处理专项执法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徐卫监督函【2023】6号)的文件要求,自4月至10月,市卫生监督所组织全市卫生监督机构全面开展污水处理专项执法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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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级卫生监督机构按照方案要求和时间节点,对辖区内20张床位及以上的医疗机构、医学检验实验的污水处理排放进行拉网式监督检查。卫生监督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6)的规定,通过现场检查、查阅台账、询问管理人员等方式,对医疗机构污水排放许可登记情况、污水处理工艺、处理设备运转和维护、污水理化指标和致病菌监测情况、废气除臭、污泥处置、管理人员培训和防护设备配备以及污水处理制度和应急预案等进行重点检查,并现场登入全国消毒产品网上备案信息服务平台,核查污水处理设备和所使用消毒剂的备案情况。

本次专项行动共检查医疗机构421家,共出动卫生监督员936人次,责令整改183家,立案处罚1家。检查发现,大多数医疗机构能够按照规定对污水进行处置,能够对排放指标开展监测,对消毒剂和污水设备进行索证,对污水处理人员开展培训等,但普遍存在对污水排放指标监测不全、监测率不够的问题,少部分医疗机构存在污水处置设备未正常运转,消毒剂和处理设备索证不全等问题。针对发现的问题,卫生监督员当场下达卫生监督意见书,责令立即整改,并对未按照规范开展医疗机构污水处理的单位予以立案处罚。

下一步,市卫生监督所将进一步加大对医疗机构污水处理工作的监管力度,同时倡导监督检查与规范指导并重,规范医疗机构污水处理,督促医疗机构全面落实医疗污水处理工作措施,促进医疗污水管理工作实现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防止传染病传播,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

 

                                传染病监督科   刘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