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山区对某小儿推拿机构进行突击检查
来源:本站发布时间:2023-10-16浏览量:
10月8日上行,泉山区卫生监督所接到群众举报,反应辖区内某小区小儿推拿店涉嫌非法行医。
接到举报后,泉山区区卫生监督所与投诉人电话取得联系,了解相关情况并派出执法队伍进行突击检查。
现场检查中,执法人员发现该场所内推拿用具与生活用品混放,并在柜内发现已过期的针灸针,未发现疾病诊断等医疗文书经。经询问调查,当事人称该推拿店是其才接手的,针灸针是上一个店留下,没有及时处理掉。
行政执法人员对该小儿推拿机构说明其非医疗机构不得开展医疗活动,不得作出疾病诊断及治疗活动,不得虚假宣传、暗示疾病治疗效果,并当场出具卫生监督意见书责令改正。
泉山区卫生监督所在此提醒大家:
中医养生保健机构可以开展哪些项目
根据《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促进中医养生保健服务发展的指导意见》(国中医药医政发[2016]1号)及《关于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中有关中医监督问题的批复》(国中医药办法监发[2014]9号)要求,中医养生保健机构可以开展的项目包括:1.对服务人群进行健康干预时可以使用按摩、刮痧、拔罐、艾灸、熏洗等中医技术及以中医理论为指导的其他养生保健方法及产品等;2.提供中医健康状态辨识与评估、咨询指导、健康干预、健康管理等服务,但中医健康状态辨识与评估类服务应由中医类别执业(助理)医师开展。
中医养生保健机构不得开展哪些项目
根据《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促进中医养生保健服务发展的指导意见》(国中医药医政发[2016]1号)及《关于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中有关中医监督问题的批复》(国中医药办法监发[2014]9号)要求,中医养生保健机构禁止开展的项目包括:1.非医疗机构及其人员在经营活动中不得使用针刺、瘢痕灸、发泡灸、牵引、扳法、中医微创类技术、中药灌洗肠以及其他具有创伤性、侵入性或者高危险性的技术方法; 2.不得开具药品处方; 3.不得给服务对象口服不符合《既是食品又是药品的物品名单》、《可用于保健食品的物品名单》规定的中药饮片或者《保健食品禁用物品名单》规定禁用的中药饮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