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2005年食品卫生法宣传周活动圆满结束
来源:徐州市卫生监督所发布时间:2005-11-18浏览量: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决定》和《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见》,根据《省卫生厅关于开展2005年<食品卫生法>宣传周暨<食品卫生法>颁布十周年宣传活动的通知》文件精神,由市卫生局统一部署,市、县二级卫生监督机构分工配合,认真组织,于2005年11月1-7日开展了以“保障食品卫生、构建和谐社会”为主题的《食品卫生法》宣传周活动。
在宣传过程中,我们采取了多种群众喜闻乐见形式,组织开展了一系列咨询和宣传活动。各卫生监督机构,结合辖区实际情况开展了设置《食品卫生法》宣传咨询点接受咨询,发放宣传材料,展示常见食品卫生的知识及食品真伪鉴别知识等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全市共组织开展了大型社区、城乡接合部的集贸市场、街头食品集中的区域食品卫生知识宣传普及活动24次,设置卫生知识宣传咨询站(点)34个,制作展出宣传展版172块,悬挂活动宣传口号的标语条幅600余幅,发放食品卫生知识宣传册1250余册,组织印制发放各类宣传资料30种8600余份,现场接受市民咨询7800余人次。
本次宣传,我们积极发动社会参与,充分发挥舆论监督力量。通过徐州广播电台、徐州电视台、徐州日报、彭城晚报等新闻媒体,及时把《食品卫生法》宣传周活动期间活动情况以及专项执法检查结果通过新闻传递给市民。并且在媒体上公布投诉举报电话,利用徐州卫生监督网向市民公示食品抽检结果,引导和鼓励广大消费者对制售假劣食品的违法行为和违法违规生产经营食品的行为进行举报,营造全民监督食品安全的良好氛围。
活动期间,我市还举办了食品生产经营人员卫生法律、法规培训班,通过培训使食品生产经营人员掌握《食品卫生法》、《餐饮业和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卫生规范》等卫生法律法规知识,了解食品安全工程工作要求,自觉地按照食品卫生法律、法规的要求生产、经营。同时,还通过市县(区)联动的方式开展了“放心餐桌金秋行动”的食品卫生专项执法检查。共计检查生产经营单位655家,对不符合卫生要求的100家单位下发了限期整改意见书,对55家无卫生许可证擅自生产经营单位依法予以取缔,对19家食品生产经营单位进行立案查处。
本次的《食品卫生法》宣传周活动,充分展示了近年来开展的食品卫生监督管理工作所取得的成效。通过大力宣传《食品卫生法》,加强食品卫生监督,提高食品卫生质量,让广大消费者感受到了《食品卫生法》对于保障美好、健康生活的重要作用。社会公众利用食品卫生法律法规知识、自觉维护健康权益的意识得到了极大增强。我市将以此次活动为契机,找准我市卫生监督管理中的薄弱环节,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建立长效管理机制,使我市的食品卫生安全工作达到一个更高的水平。(监督四处李桂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