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所对餐饮、食堂使用家禽情况开展卫生监督检查
来源:徐州市卫生监督所发布时间:2005-11-16浏览量:
根据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关于做好禽流感高发季节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徐食安委(2005)10号)要求,结合我市《2005年卫生监督监测计划》,我所全面开展了对辖区内餐饮、食堂等单位以使用家禽情况、凉菜间卫生状况和熟肉(包括家禽产品)制品卫生抽检为重点内容的卫生检查工作。监督二处在抽查中,检查了各单位采购、宰杀家禽及制作熟肉的情况,现场采集了徐州市家和餐饮发展有限公司渔米之香专业酒楼、徐州市汇源渔港娱乐有限公司和徐州市双盛苑大酒店等单位自制卤肉制品送检。对徐州市双盛苑大酒店凉菜间缺少预进间和洗手消毒设施、空气消毒设施损坏;徐州市汇源渔港娱乐有限公司用于卤制熟肉制品的食品添加剂亚硝酸盐贮存保管不规范,粗加工处有时从事活禽宰杀;徐州市家和餐饮发展有限公司渔米之香专业酒楼的凉菜间洗手消毒设施被暂时拆除等情况,提出了整改意见。下一步,我们将结合采样检测结果,进一步查找加工间内存在的卫生隐患,使之严格按照《餐饮业和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卫生规范》的要求进行整改,防止禽流感经食品传播。(监督二处万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