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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开展保健食品专项整治行动

来源:徐州市卫生监督所发布时间:2005-10-28浏览量:

近年来,随着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保健食品市场日益繁荣,各类保健食品如雨后春笋,愈发与人民群众的生活密切相关。为加强我市保健食品市场的监督管理力度,规范我市保健食品生产经营行为,根据《省卫生厅关于印发2005年全省食品化妆品卫生专项整治工作计划的通知》(苏卫法监〔200535号)的文件精神和《2005年江苏省食品卫生专项整治工作方案》要求,结合我市《2005年度全市卫生监督检查与卫生监督抽检工作计划的通知》统一部署,我市从六月份以来,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保健食品生产经营单位的专项整治行动。在此次专项整治工作中,我市各级卫生监督机构能够把专项整治与日常监管有机结合起来,完善监管机制,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以及相应的卫生规范和卫生标准对辖区内生产经营单位进行全面的市场监管。由于我市无保健食品批发市场,因此,重点对经销保健食品的药店、超市商场、保健食品专营店等销售单位进行了拉网式的全面检查。特别加强了对农村及城郊市场监管。并且确定了以下重点检查内容:1、索证情况,是否索取《保健食品批准证书》复印件、《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复印件及产品检验合格证;2、保健食品标签和说明书的检查,保健食品标签、说明书宣传内容与批准内容是否一致,在标签、说明书中是否宣传具有诊治、疗效作用和其他特定保健功能等。并且对部分品种的保健食品进行了卫生质量抽检。

从本次专项检查的情况来看,我市保健食品生产经营市场总体卫生状况较往年好转,大部分生产经营单位均能按国家法律法规的相关要求进行生产经营,普遍加强了索证管理,卫生许可证、从业人员健康证明齐全,经营的保健食品标识规范、产品标签说明书符合要求,保健食品夸大宣传、虚假宣传等情况得到了有效的遏止。但也有部分单位存在一些卫生问题,主要表现在:个别经营单位无卫生许可证;从业人员无健康证明;部分经营保健食品的经营单位未索取《保健食品批准证书》;保健食品批准证书不能够严格按照批准的内容使用,存在标签、说明书中宣传具有诊治、疗效作用和其他特定保健功能,以及伪造保健食品批准证书、批准文号、标志的假冒保健食品;存在普通食品违法宣传改善性功能、降血脂、免疫调节等功效;保健食品过期销售;普通食品、保健食品与药品混放于同一个专柜,误导消费者等违规现象。对这些问题我们均下达了卫生监督意见书,责令限期整改,全市在此次行动中查处卫生行政案件10起。 同时对3243件“营养补充剂类”保健食品进行卫生学指标抽检,所抽检样品均符合国家标准规定的要求。

通过本次专项检查,进一步规范我市的保健食品生产经营单位的生产经营行为,确保我市保健食品市场卫生质量,维护广大消费者的健康权益。下一步我们将找准我市保健食品卫生监管的薄弱环节,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措施,加大对保健食品经营环节的卫生监督抽查频次和监督力度,逐步完善对保健食品市场监管的有效模式和方法,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与信息通报制度,发挥人民群众参与的社会监督和新闻媒体的舆论监督作用,鼓励全社会参与食品监督,努力营造全社会共同关注食品安全的浓厚氛围。以实际成效为保障我市人民群众的健康安全,创造公平的市场竞争环境,促进我市经济社会的健康发展。(监督四处  李桂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