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开展全市精神卫生工作半年督导考核
来源:本站发布时间:2023-07-07浏览量:
为全面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登记报告和管理治疗的通知》(苏卫办〔2023〕16号)文件要求,督促指导我市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治疗相关工作开展,提升全市精神卫生服务能力,6月底至7月初,由市卫健委组织,市精神卫生中心和市卫生监督所配合组成督导组,开展全市精神卫生工作半年督导考核。
本次督导考核对象为各县(市)、区严重精神障碍管理项目办、1-2家精神专科机构、设有精神科的二级及以上综合医院,每个地区随机抽取2家基层医疗卫生机构。
督导组通过查阅现场资料、核对系统数据、实地监督检查、当场电话访谈等开展督导考核。考核内容包括:(一)严重精神障碍管理治疗情况,重点考核各地区严重精神障碍管理治疗核心工作指标完成情况、患者档案信息的真实性、患者信息填报的规范性和管理治疗工作质控点完成情况;(二)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登记报告和管理治疗情况;(三)精神卫生工作人员配备、机构建设情况,重点查看医疗机构设置和审批材料、医师执业证书(电子版)等。督导组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现场反馈,在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治疗等方面给出了针对性的工作推动意见。
本次督导考核有力的推动了我市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治疗工作的开展,市所将根据此次督导考核情况,明确责任分工、强化任务落实,同时坚持问题导向,统筹规划下一步精神卫生监督工作开展,不断完善我市精神卫生防治体系,提高救治救助和管理服务水平,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母婴保健监督科 王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