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案说法】医疗机构未按标准配置放射防护用品,罚!
来源:本站发布时间:2023-06-14浏览量:
案情回顾 放射卫生监督执法人员在对某医疗机构放射诊疗场所进行日常监督检查时,该单位DR机房影像科医师在为受检者拍摄胸片时未对受检者穿戴铅防护围脖及铅防护围裙,该DR机房未按要求配置铅防护围裙,卫生监督执法人员对上述违法行为进行现场取证。 法律依据 处罚决定 经调查核实,依据《放射诊疗管理规定》第四十一条第二项、第七项的规定,对该医疗机构作出警告,并处罚款人民币2000元整的行政处罚。 卫监科普 医疗机构X射线设备场所防护用品及防护设施的配置有哪些要求? 医疗机构应根据不同的放射检查类型配置不同的防护用品及辅助防护设施,同时,在实施放射诊断检查前应当对不同检查方法进行利弊分析,在保证诊断效果的前提下,优先采用对人体健康影响较小的诊断技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