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发布

当前位置:网站首页 > 微发布 > 微发布

聚焦精准监管|我市开展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分类监督综合评价工作

来源:本站发布时间:2023-03-22浏览量:

为切实落实企业主体责任,精准高效开展消毒产品生产企业的分类监管,按照省卫生健康委《关于继续做好2022年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分类监督综合评价工作的通知》(苏卫办监督〔2022〕7号)部署安排,2023年1月起,徐州卫监全面开展了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分类监督综合评价工作。

01


精密部署,线上培训+实地考察


1月初徐州卫监成立了综合评价小组,进一步细化任务、明确职责,确保综合评价工作按时保质完成。1-2月综合评价组成员先后参加了省所组织的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分类监督综合评价工作培训会,全省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分类监督综合评价中期推进会,考察了大王(南通)生活用品有限公司,进一步明确了评价工作重点,奠定了工作基础。

mmexport1678931020116.jpg

02


紧密开展,现场查验+台账查阅


根据文件要求,结合我市消毒产品生产企业数量、类别和生产状态,本次共有47家生产企业纳入综合评价范围。卫生监督员按照《消毒管理办法》《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规范》等法律法规要求,对照《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分类监督综合评价表》内容,通过查验现场和查阅台账资料方式,从综合管理、生产过程管理、产品卫生质量管理、产品抽检和加分项、减分项5个方面,对消毒产品生产企业进行综合评价,并采用标化分作为企业综合评价的最终得分。

2e7026248e4a9be672cac526381e533.jpg

03


综合评价结果

目前已全面完成本次综合评价工作目标,共出动卫生监督员136人次,下达卫生监督意见书40余份,我市正常生产的40家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全部纳入评价范围,其中包括消毒剂生产企业15家、消毒器械生产企业13家、卫生用品(抗抑菌制剂除外)生产企业10家、抗(抑)菌制剂生产企业2家。根据现场监检查情况和评分结果,本次综合评价共评出优秀单位13家,合格单位23家、重点监督单位4家。
    下一步,徐州卫监将按照监督检查与规范指导并重,日常监督与综合评价相结合原则,对在综合评价中被评为重点单位的生产企业加大监管频次,督促落实整改,推动全市消毒产品生产行业的健康有序发展。